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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荒野孤鸿

[詩文丹青之道] 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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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沿公园路往招商路走,我心里在犯嘀估,若是让公司其他同事看到了,会不会说不清楚?但转念一想,到深圳来,就是再不想前怕狼后怕虎。看到了又能怎样,索性不解释。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我们那滥情的老板,还能指望有守身如玉的职员?
  再看看顾红,人家是坦坦荡荡,我私底下就惭愧自己是小人心理。于是把心一横,不再鬼鬼祟祟,随他去吧。
  想想顾红这一茬儿职员,都是我来之后老板招的,也算个知识分子了。应聘档案我看过,好像是兰州大学农学系,还是兰州农学院,记不大清了。于是就问她:“你是学农的,怎么不留在大西北种树?”
  顾红一笑,说:“种树可以啊,但是要讲自愿。我不想种树,我想多挣钱。”
  “在这公司,怎么能挣到钱?”
  “救国也有曲线的么,我是曲线致富。”
  “不管怎么说,一个知识分子,干接电话的活儿,能心甘情愿?人,总要有所图啊!”
  “我想将来当老板。”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你?”
  顾红嫣然一笑:“你不信?”
  我勉强点点头:“我信。想当老板的有志青年,现在很多,很多。”
  顾红说:“接电话,实际是个俏活儿,基本不用动脑子。我要的就是这个,其实是在看,在研究,这公司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固然这公司是个王八蛋公司,老板也是个王八蛋老板,但是,他自己决不会知道自己是王八蛋,还以为自己是一代天骄,比李嘉诚差不了多少。因为当了老板,就等于耳聋眼瞎,职员除了阿谀逢承,不敢说别的。我将来搞公司,这一段的经验,可就大有用处啦,起码知道自己半斤八两。”
  “喝喝!”我故作惊讶状。“对顾红小姐,我要刮目相看了。”
  顾红有点儿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你以为,我只会说一句话——‘主任,电话’,是不是?”
  我不禁感叹:“百步之内,必有芳草。我确实是没有想到。不过,你为什么要装成没头脑的样子呢?”
  “哪个老板能容得下有头脑的人?不装,行吗?”
  我感觉顾红秀外慧中,不是一般女流,不由一则以惊,一则以喜,顿生相见恨晚之慨。
  顾红看出我有所触动,就说:“走,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顾红带我去的,是蛇口老街。清一色的民居,都是“画圈儿”以后建的,土不土,洋不洋。小小的巷子,狭窄、潮湿,人们活得津津有味。我心里疑惑,忍不住想问她,不会是带我到红灯区吧?但还是忍住了没问。
  在一家店铺前,顾红说:“到了。”说着就沿侧面楼梯上了二楼。
  进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别有洞天。这是一家挺有韵味儿的咖啡馆。在民居的二楼上设立咖啡馆,此前此后,我仅见过这一家。不过自打我们中国开放以来,什么样的可能也都是有的。
  坐下后,顾红问:“怎么样?”
  我四下看看,满意地点点头:“不错,想不到。幽静,私密。不过,好像是给非法情人准备的。”
  顾红狡猾地微笑一下,说:“今天,我就暂时充当你的非法情人吧。”
  我连忙正色道;“这事乱说不得,我从来不吃窝边草。”
  顾红说;“看你吓的!知道你和老板不一样,才敢和你开个玩笑。”
  我松了口气,说:“在杜子美问题上,我就差点犯了错误。”
  顾红撇撇嘴:“你们男人,怎么就喜欢她那样的?知道她是因为什么被老板踹了吗?”
  我摇头。
  “老板带她去应酬,她倒跟老板的朋友眉来眼去。”
  “眉来眼去也不行?”
  “不说她了,她那韬略,差远了。说说你。你那女朋友挺不错呀,清水出芙蓉,跟伊能静似的。”
  “一般般。”
  “嗬!说你胖,你就喘。在深圳找着这样的就不错了,别不当回事儿。准备发展成老婆吗?”
  “这要看将来有没有钱,现在先拍拖再说。”
  顾红笑了,说:“广东话谈恋爱这个词,你瞧多科学!‘拍拖’,一时解决不了,就拖着。”
  我问她;“你呢,应该是有男朋友的吧1”
  顾红说;“有一个,但没什么出息。先拖着吧。”
  我们要了咖啡,趁热喝着,不觉得那么冷了。我掏出烟来,犹豫着问顾红;“你抽么?”
  顾红说;“我不抽那个。”说着,从手包里摸出一包“白七星”,又摸出一支细长的金属打火机,点着,慢悠悠地抽起来。
  她手指夹烟的姿势,很有派头。眼睛斜斜的,优雅地喷云吐雾。
  顾红的这个样子,让我暗暗吃惊。觉得她深不可测,决不是一个混饭吃的小小文员。我过去确实太藐视她了。
  我于是问她:“想在公司干多久?”
  “说不上,不高兴了就走。”
  “自己开公司,可不容易哦。首先脸皮要厚,能坑就坑,能蒙就蒙。什么牛都得敢吹,什么钱都得敢借。”
  顾红看看我,一边继续优雅地喷云吐雾,一边说;“我知道。但打工也是难。反正都是难,我还是挑当老板吧,好歹能享福啊。倒是你,仪表堂堂的,窝憋在公司干什么?自己出去干哪!”
  我连连摇头;“我?不成不成。”
  顾红说;“你一看就是文人下海。文人经商,不是大成功,就是大失败。关键是要脱胎换骨。你看看你,一副书生气。哇,手指头长的,跟弹刚琴的似的,绅士嘛。这样子在商场混,确实也不成。你要是能坑蒙拐骗,人家才觉得你有能耐,才愿意跟你合作。像你这样文里文气,谁愿意跟你办事儿?”
  我说:“算了,没有那个命,不想那些了。穷不死,就行了。”
  我们在咖啡馆就这么胡聊着。窗外,是冬季的湿夜。老街的民居灯光黝暗,对面窗子里,有一桌人在搓麻。我心想,假如今晚不遇见顾红,我会怎么过?还不是一个了无生趣的灰暗之夜?
  想到这儿,我就心生感激,看看正在抽烟的顾红,发现她也在端详着我。
  我便问;“我有什么可研究的?”
  顾红眼睛一眯,说;“我有问题问你,你可要如实回答。”
  “当然。”
  “你认为自己是个高雅的人吗?”
  我略一迟疑,说:“是啊。”
  “那么,高雅的人做爱的话,跟普通人不一样吗?”
  我脸一热,话一下子说不出口了。
  “是不是——也特别高雅?跟弹钢琴似的,这儿按按,那儿再按按?”顾红说着,就忍不住吃吃地笑。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个顾红!我差点儿被噎住,忙对她说:“顾小姐,你注意点儿,这可是大庭广众。谈这种技术性问题,人家听见,还以为咱们变态。”
  顾红笑得像一朵花:“我这是想象,想象还不允许吗?人家说,男人鼻子大,那撒野的家伙就大。你看你这希腊式的鼻子,一见就让人想入非非。”
  “你打住,打住吧。”我作了个揖,算是告饶,而后摁灭了烟头,正襟危坐,干咳了两声。“现在的女孩子,都学坏了,大学寝室里的卧谈会,百分之八十都是色情话题吧?”
  顾红也敛住笑,说:“你在公司,相当有城府,今儿晚上卸下了面具,还算比较真诚。好啦,从今往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你别紧张,是君子之交,属白开水的那种,不会有事。明天上班,你还是我的顶头上司,我还是做我的接待员。什么时候我跳槽了,咱们再平等来往,这总可以吧?”
  结帐的时候,顾红要买单。我连忙抢过来,说:“哪有叫女士买单的?”
  顾红说:“你还是俗。算了,还是我来。”
  
  眼看春节将至,天气一连半个月阴冷阴冷的,北方来的人抗不住这潮湿的冷,个个冻得像缩脖鸡。深圳那几年,没人把那地方看成是家,一到过年,全城的人恨不得一古脑走光。公司里还账要账的高峰期已过去,没什么事做,大家眼对眼干坐着,心里都在盼老板快快发下年终红包来。
  捱到一月末,腊月二十几了,小清那边终于有了动静。从宝安“解放区”来了个电话,说她明天请了半天假,实际只有四个小时,不想回蛇口,但是又想见我,让我去宝安找她。
  我久旱逢甘霖,一口答应了:“好、好、好。”想想又觉有些蹊跷,平时小清可不会这样子调遣我的。于是就问:“明天是什么日子,要跟我聚会?”
  “你猜。”
  “你生日。”
  “哦呀,你聪明得太可怕。对啦,你来陪陪我吧。”
  我望望窗外的毛毛细雨,说:“行,我去,下刀子也要去。”
  小清笑了:“怕淋就不要来,来的话就多穿一点儿。你把地址记下吧。”
  女朋友要过生日,我该怎么办?我环顾左右,很茫然。新时代的恋爱没谈过,只好偷偷请教周一鸣。
  周一鸣说:“我哪知道?我们那时候也是古典式拍拖,光吃冰其凌。这样吧,买点儿小玩意,花脸虎哨,哄她高兴就得了。记住,要精致的,别买那大而蠢的。”
  我受了启发,晚上去招商路瞎逛了一气,左挑右选,看的都是女孩子的玩意儿,有个店小二聪明,看看我,便说:“是给女儿买吧,几岁了?就买加菲猫吧,益智拼图也行。”
  我心说:“扯你的蛋!”嘴上却说:“我姑娘都已经成人了。”
  店小二一怔:“不会吧,看你眼角一个褶子都没有,女儿怎么会十七八?”
  我说:“我有福气!”
  走完一条街,在“妃之都”精品店买了个女士小挎包,白的,带玻璃饰片。又买了个钥匙链,带个加菲猫的坠儿。两样都挺精巧,价格实惠。估计可以讨到小清的欢心。
  第二天上午,跟老板去请假。老板疑惑地翻翻眼睛:“你无亲无故的,请假去做啥?”
  我支吾道:“去看女朋友。。。病了。”
  老板正色道:“看女朋友,我支持。但不要把人家肚子搞大,实在搞大了,也要跟我说,我来帮你摆平。”
  我笑笑,鞠躬点头,诺诺而退。
  下午坐中巴去了宝安。宝安那时还是个县,还没并归深圳市,到处破破烂烂,又正大兴土木,田野里挖得跟牛皮癣似的。凄风苦雨中,满地泥泞。我打着伞,一边打听一边找,满裤腿沾了泥,西装也湿了半边。
  逃难似地走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小清做账的那个涂料厂。涂料厂孤零零地在一片荒野上,旧而土气,像农民兄弟办的。门口有门卫,但院里看不到人。我收了伞,打个招呼进了院子,去敲厂办的门。
  这鬼地方,简直是o(︶︿︶)o 唉区,呆上一个月,不是要憋死人?我心里想。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门一打开,我眼睛一花,只觉得里边黄光一闪。定睛一看,是小清!她穿着那件令人倍感亲切的黄夹克,好像算准我已经到了,早早就在门后等着一般。我心里一股热浪涌起,想抱她,但又想这地方毕竟不是私人空间,别给她添麻烦。一时间,四目相对,脉脉无语。似乎两人之间隔着厚厚的帷帘,要打开它,得费点儿时间似的。
  “一猜就是你,不用进来了,我们走。”终于,小清一笑,打破了沉寂。她回头跟屋里人打了个招呼,拉起我,就朝工厂大门走。
  “冷了吧?看你这样子,狼狈不堪。咱们到附近宾馆去坐。”小清躲在我的伞下,紧紧偎着我。
  走了一段泥路,又走了一段马路,我们进了宝安宾馆。这地方,也是旧而土气,光线黝暗黝暗的,但是十分暖和。我们叫了热柠檬茶,杯子端在手里,满天的风雨仿佛立刻消歇了。
  我盯住小清细看,好像过去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她一样。在这一刻,我才明白了,男人最需要女人的,决不是肉体,也不是绝世之美,而就是眼前这种清纯气息和依偎感。它不会伤害到你,仅仅是在你身边缭绕,像袅袅的热气。
  我从塑料袋里拿出生日礼物,放在了台面上。
  “哦呀,好漂亮哦!”小清果然满脸惊喜,拿起小挎包和钥匙链,在手里把玩着。她摩挲了一回,又赞叹了一回,忽然有所疑惑,“你怎么会变得这么细心?”
  我心说堡垒就是要从细小处攻破,这个战略怎能告诉你?于是就笑笑,对她说:“你不要把人看扁。俄罗斯谚语说,爱情能使驴子学会跳舞。我,就是那驴子。”
  “去!谁跟你有爱情?我们是朋友,你是我大哥。”
  “我要是只能做你大哥,那可——太冤大头了。”说着,我抖了抖泥巴裤脚。“你看看,宾度皮鞋呀,毁了!梦特娇西裤呀,也毁了!”
  小清打了我手背一下:“满脑袋的等价交换,还说是爱!”
  我看着眼前娇嗔、率性的小清,心头漾满了幸福。心想不要说雨中闯宝安,为了这一刻,就是风雪闯关东,我也甘之如饴。
  一个月没见小清,她人变白了,眼神更加清冽。我的这个小清,是真正的美女,素面朝天,不施粉黛,每天花在镜子前的时间可能不超过十五分钟。在深圳这个地方,美女其实并不多,厚嘴唇翻鼻孔的,满街都是。白领女士们把脸上这块自留地都精心的耕耘过,涂抹得密不透风。个个都打了浓浓的紫色眼影,眼睛就在紫眼圈下闪闪地勾魂儿。我的小清,就比较自信,眉毛不画,也是弯弯的柳叶眉:嘴唇不抹,也是两片红樱桃。为她夜里常咳嗽的男士,我猜想,为数大概不会太少。
  “说话呀,傻看着我干嘛?”小清隔着桌子踢了我一下。
  “哦。”我回过神来,便对她说,“看你忙的,人都瘦了。”
  “年终,财务当然要忙。不过我们也是摊上个有驴性没人性的老板,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平时老是对我们说,弟兄们,你们要给我上啊。到年终,工资也不发,奖金也不发,光催着干活儿。以为我们都喜欢不吃不喝为他卖命。”
  “还没发钱?你们还过不过年了?”我以为我们老板基本就是个牲畜了,没想到还有牲畜排在他前面。
  “钱当然要发,不过是憋到腊月二十九才能给。估计人也是那时才能走得脱。”
  “好家伙!”我咂咂舌。“快赶上资本家了。”
  “你错!过去的资本家是吸血,现在的老板是榨血。榨到你没有剩余价值了,再让你滚。”
  小清的话,引发了我多日积蓄的忿懑之慨。我浩叹一声,胸中犹如泛起黄河之水:“唉!来世,也要做恶人才行,宁叫我榨天下人,也不叫天下人榨我。”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清望望我,忽然眼里显出一丝疲惫,她说:“我二十九从这里走,年前,就没法和你再见面了。”
  这样淡淡的一句话,忽然令我感动。这一刻,我想到:值得你爱的人,不会惊天动地,也不会是如火如荼,她就应该是这样如小溪潺湲、徐风拂面的。
  “这么说,我们再见面,就是明年了。”
  “瞧你说的伤感,不就是二十多天嘛。”小清笑了笑。
  “是啊,要回家啦,你是应该高兴。”
  “那倒也无所谓。”她低下头去,双手捧住杯子,盯着并无特色的玻璃杯看。
  我注意到了她的手。那小手清清爽爽的,不断在变换姿势,很有意味的样子。
  我问她:“怎么啦?”
  小清没有回答我,她从桌上拿起我的打火机,点燃,又熄灭,不断重复着。
  过了一会儿,她放下火机说:“谢谢你来。本来想这个生日就算了,后来想,还是和你见见好,不然,这一年就这么完了,总有点遗憾。”
  我拉过她的手,小清并未抗拒,把手顺从地放在我手心里。她的体温,就通过这手指,直入我的心内。漂流在外面久了,人其实很脆弱。一时之间,我简直要禁不住这样的温情了。
  小清缓缓抬起头来,凝视着我:“你我交往,时间虽然不长,但我还是觉得很亲。我真的挺感谢你。”
  我说:“我们之间,不必说这个。”
  小清略一摇头:“我命苦,你不知道。你看到的是表面。我很快乐,很简单。其实我这样子,只是为了能挺下去。知道吗?想死的时候也是有的。”
  “是吗!”我一惊。
  “我家穷,父母帮不了我什么,我反而还要照顾他们。我一个女孩子,自己来闯,有时侯觉得,根本就活不了了。”
  “你不会,不会的。”我有些语无伦次。小清的话,在窗外的滴雨声中,有无限的幽怨,我想安慰她,但却无法措词。
  “你的家,很好吧?父母都很有身份?”小清问我。
  “还好,他们是高级知识分子。”
  小清脸上露出羡慕之色:“那多好啊。”
  我说:“好什么,还不是没钱。”
  “不一样。那,太不一样了。”小清摇着头,仍带着神往的样子。
  我想把她从伤感情绪中拉出来,就转移了话题:“你回家,要买的东西买了吗?”
  “买啦,‘康元’饼干一大筒。”
  我笑了;“你倒简单,那不是跟打工妹一样了?”
  小清也笑:“一样就一样,哪里有时间去挑选?看见打工妹都买,我也买,意思一下算了。回家里,还是给爹妈留一点钱比较实惠。”
  我们就这样聊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滑过,琐琐碎碎的话题,如多云天气温吞的阳光,让人心里慢慢舒展开来。
  我看窗外仍是有乌云,但雨势已小,宾馆庭院中的人,已经不打雨伞在走。十多天的阴雨天,似乎有了放晴的迹象。我忽然感到,空气中隐隐有一种早春的欢快。再看小清,脸色已不像刚才那样苍白了,而微微泛出红晕,嘴唇也红了许多。
  “呀!”她看看表说,“好快,我等下要回去了。”
  “忙什么?既然我毁掉了宾度皮鞋,来一趟就要值。吃了饭再走。”
  “那不行,晚上工厂的人和我们要会餐。”
  “不去就是了。”
  “那怎么行,是为我过生日。”
  我一怔:“嚯,你人缘不错呀。”
  “马马虎虎。”
  “有追你的人也说不定吧?”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脑袋。
  小清甩开我的手:“去!瞎吃醋。哪里有?我要走了,不能让人家等。”说完,她就招手喊服务员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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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买过单,又点上一支烟,想拖延一会儿。小清起身,看看我,又坐下,忽然变得很温柔,她叹口气说:“把我家的地址记下来吧,年后,你要是回到深圳,就给我发个电报,我争取早点回来。”
  我掏出通讯录。让她记下地址,一边就说:“我就想今天跟你多呆一会儿。”
  小清瞪了我一眼:“回来以后,时间不是有的是吗?”说着,口气又缓和了下来,安慰我似的说,“好啦,走吧。我回来给你带豆豉酱、臭豆干,好吃得很。”
  我和她对视着,拉她站起来:“好,走。我们那儿没什么可带的,给你带两个东北的窝窝头。”
  “哈,我想吃!”小清顽皮地一歪头。
  走出宾馆大门,看见雨已经停了,庭院里郁郁葱葱。头顶的天空,有乌云在跑。小清送我去坐中巴,不觉之中,又走到了田野上。满眼都是红土,地里堆着水泥涵管、钢筋、木材。渐渐的,脚下就已不再是路了,而是乡间的田埂。
  我只顾和小清说着话,猛地抬头,发现广深公路就在前面十米处。
  这是我们告别地方,放眼尽是荒凉。公路边上,打工妹们背包拿伞,三五成群地在路边等车。将要回家的女孩子们,朴素而又欢快。过年前的中巴车,多得像蝗虫,飞驰而来,又飞驰而去。不断有人在走,又不断有人从雨后的田野四处向路边聚拢过来。
  小清望着我,欲言又止。风冷,她的脸被吹红。我怜惜地拉起他的手。
  一辆到蛇口的车来了,我说:“那,我走了。”
  小清摇摇头:“等下一辆吧。”
  车开走了,我们仍是执手相看。我感觉,小清的手很凉,凉意一下就钻到了我心里。
  她勉强地朝我笑笑,说:“再有二十天,咱们又能见面了。”
  仅仅是二十天吗?这二十天里,我们将天各一方,不知对方在做什么。我这时,才真正被一阵伤感所击倒,忍不住,俯下了头,深深吻了小清一下。
  她没有防备,略略一怔,闭上了眼睛。
  宝安的田野大地,红土苍凉地蔓向地平线。我们身边,不时有过往汽车的喧嚣。人群在奔跑,在询问,夹杂着女孩子的喜悦的叫声。我完全不知此时置身何处。
  梦幻总要终结,潮水总要退去。我终于登上了一辆中巴。隔着车窗,看见小清在向我摆手,她大声喊了一句:“回来就给我发电报!”
  我挥手,示意让她回去,她只摇摇头,甜甜地笑着。车开动了。我最后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公路边,两颊被风吹得绯红,额前刘海拂动着,右手高举,向我挥动。
  我所有的顽劣刻薄之心,在这一刻都消失了。冬日浓浓的恋情,净化了我。小清的身影渐远,暮色正吞没着大地。我的女孩,我的所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能有这一天吗?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蛇口,天已黑透,马路上冷冷清清。我在路边大排档吃了一点炒河粉,就回了宿舍。宿舍里,也是静悄悄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周一鸣没有在。我们这单身汉大楼,就像个被抽空了内容的壳子。我把私人物品整理好,把要带着上路的东西装进了旅行袋里。然后,坐下来,失魂落魄地抽烟。
  周一鸣要晚走几天,他还根本没做任何准备,床上一片乱糟遭。孤寂的房间里,灯光昏黄,了无意趣。一个单身的人,坐在这样枯寂的房子里,会觉得只有自己的灵魂才是世上唯一的朋友。
  抽了支烟,又坐了一会儿,我叹口气,下楼去给张怀民打电话。
  怀民在电话里说:“好,你一路保重。我就不去送了,我忙。年末,人都快散架了。明年见吧,明年咱们都走好运!”
  在小店打过电话,我不想上楼,就从四海路朝南油工业区那边瞎逛。风还是冷,路上走的人,有的穿了皮夹克,就让人更觉得周天寒彻。南油的宿舍区,一多半的窗户是黑的,人去楼空。此时的深圳,是个已然谢幕的大舞台。整整一年的戏,唱完了,正角反角都走光了,剩下几个孤零零的人,正在最后地拆卸布景。
  路灯下,我的影子缩短,拉长,又缩短,是一个游荡的孤魂。天,黑得无底洞一般。我想到,在宝安,那个荒凉的厂区里,小清此刻在干什么?是言笑晏晏,是杯觥交错,还是在幽幽地唱着歌?黄昏的告别,在我的脑海里,总有一种凄楚的意味,不知是因为什么?这时,我心里忽然回荡起王洛宾的歌,简单而又深情。“姑娘啊。。。”在这样的心情下,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位善良而浪漫的老人。是的啊,美丽,总是在那天边,在那可望不可即的地方。
  这样想着,心里猛的一下就感到发酸,软弱的泪要流出来。我赶紧振作一下,掉头往回走。回到屋里,木然地洗漱,睡下,熄灯。
  
  临出发的那天早上,起来拉开窗帘一看,万里无云。周一鸣还在蒙头大睡。我算算时间,还从容得很,收拾好以后,就下楼去闲逛。在路边摊子上喝了粥,又往海边遛跶。
  南方的冬天,徒有其名。天阴时,还有点冬天的意思,天一放晴,就温暖如春。宿舍区里几乎看不到人,只有一个清洁女工推着垃圾车,在小区里收垃圾袋。日子,在这静静的年末里,才散发出一种闲适的芳香来。
  走过一片挖沙场,前面就是海湾。沙地上,有载重汽车深深的辙印,但是海边却既没车,又没人。只有伶仃洋迷迷茫茫,远接天际。海风鼓起了我的西装,畅快无比。远处,左边隐约一片白房子,那就是深圳市区。右边是香港。青山一脉,叫做浮流山。我此时,是走到了一国两制的边缘处了。
  风声,潮声,都是恍恍惚惚的。脚下的沙地好像也很虚无。我想,我来深圳半年多,所遇的人和事,也都有如海市蜃楼般,没有什么能抓得住、站得牢的。我在卖命,付了血汗,堆积的却只是个沙塔,风浪一来,就会烟消云散,留不下一点儿痕迹。天地不仁,老板就更不仁了,没有谁能把我当成兄弟,当成知己,替我安排好未来。
  我小心地活着,循规蹈矩,西装领带一丝不苟,不过也就是一个临时的角色。总有一天要退场的,退到那难以想象的角落里去,看后来的人继续把戏演下去。深圳,它美好而优雅,但却不是家园,只是一个无情的祭台,它要拿走的,是你的最好的青春。就这样,一代代的人用青春做祭礼,把它堆高。这个城市的脚下,是无数青春的骸骨啊!
  远处海面上,有几只渔船,礁石一般凝然不动。那是水上人家。对面香港元朗的公路上,有大巴在行驶。远看,像甲虫一样慢慢蠕动。人们生息、劳作,万古如斯。谁能像我这个样子,停下来,在无人的海边冥想片刻呢?
  我踢了一下海滩上沙子,立刻惊起无数的小海蟹,指甲盖一样大小,四处奔逃,蹿回洞穴里。那些密密的小洞,如目圆睁,瞪着天空。背后的渔民村里,传出了电视的音乐。我恍惚听到是王洛宾的歌:
  
  “你的眉毛像弯月。。。”
  
  我的弯弯眉毛的姑娘,你也能听到这歌吗?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半个月后,我坐飞机回到广州。波音737轻轻一震,落在了白云机场的跑道上。一上午飞越南北,我从北方带来的一身寒气还未散尽。低头看看舷窗外,不由得心情一振。外面正是阳光绿树,春色已浩荡如水。这种变换实在太快。几小时前,长春机场跑道边上的离离荒草,还在我脑海里晃动呢。眼下,一步就跨进了下一个季节。
  我神情恍惚,解开安全带,贪婪地望着不断向后掠去的跑道。
  在东北的家中呆了十多天,跟父母兄弟团聚。而自己的小家,已经完全没有了。红旗街的那个胡同,我又去看过,街边有灰土、残雪,墓地一般寂静。曾经生活过六、七年的那个小窝,被时代制造的绿帽子彻底压垮了。八十年代里,我和老婆在谈恋爱时喜欢听的歌——“我们的生活比蜜甜”、“再过二十年,城镇乡村处处放光辉”,现在想来,正如痴人说梦。
  在父母家中,安闲而自由。虽有老妈唠唠叨叨,不胜其烦,但却没有了无助感。家,就像温室一样让人心里熨贴。然而,归家的喜悦只延续了不过几天。几天后,人就开始发慌,早晨老是七点十五就醒,睁眼看着北方灰灰的黎明。深圳的绿,深圳潮乎乎的冷雨,都在遥远之处牵引着我。走在街上吱吱作响的雪地里,看落光了叶子的枯枝,真想再听听那蛇口的冷雨!
  今天,终于又回到亚热带。节后的广州,是全世界最杂乱的地方。我从机场坐班车到了广州火车站,一下就掉进了劳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十几万民工挤在站前广场里,各路长途车的拉客仔声嘶力竭地在揽客。那时的广深公路只有两车道宽,堵车是家常便饭。如果不堵车,路上也要跑四个小时。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茫然地看了看,忽然归心似箭,便去买了火车票,只为能够提早两个小时到达深圳。
  两小时之后,火车驶进了深圳,滑行在罗湖高架桥上。我把脸贴近车窗,心头一阵狂跳。看着那亲切的南洋大厦、泮溪酒家、新都酒店逐一掠过,我感到,这才是——到家了。
  
  回到蛇口,我马上去邮政所,给小清发了电报。两天之后,公司开始上班。
  深圳的公司,职员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其中,为情所困者居多。被人戴了绿帽子的和企图给人戴绿帽子的,在内地呆不下去,就只能往深圳跑。那年头,内地基本上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要不是被绿帽子逼得发疯,思维正常的人决不会贸然南下。
  节后一上班,五湖四海的人们就都汇齐了。周一鸣是先我一天回来的,顾红路远,较为辛苦,但也万里来归。上班的那天,大家互赠特色零食——牛肉干、麻糖、果脯、云片糕、槟榔果。。。正吱吱咯咯地嚼着,老板就过来做了新年动员。
  公司今年的气象的确有些不同。老板意气风发,预言大家荷包都会大幅度涨满,又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叫做《你必须去送鸡毛信》,抑扬顿错地用内蒙普通话朗诵了第一章,然后说:“我们学这个干嘛呢?那就是,人要做事。弟兄们哪,不能混!”
  然后,新制度出台,要求员工戴兄牌、着职业装,上班打卡,工作业绩月考核。但是订单仍然没有,母鸡还是不下蛋。周一鸣暗地里咒道:“他是春节吃多了烤羊肉,烧的!”
  但不下蛋的鸡往往啼声嘹亮,市内报刊有记者嗅到了味道,闻风而至,拿了红包,做了专访。大字标题是《曾露宿荔枝公园的成功民营企业家》,同一张报纸的副刊上,恰好也登了安丽娇一首不起眼的小诗。
  老板翻开报纸,笑逐颜开,当翻到安小姐的那首诗时,照例嗤了一声:“这小安子,写这个什么用啊!啊?知识分子,你们看看。”
  他有理由骄傲。公司的名声在外,银行乐于放贷,三天两头就有进账。老板把面包车换成了“公爵王”,办公室扩大了两间,部门新成立了三个,部门经理都配了BP机。又招兵买马,是大学生就要,女的更好。这位成功人士去海上世界去得更勤了,夜夜笙歌,不知今夕何夕,抓住卡拉OK话筒就o(︶︿︶)o 唉万状地唱:“风烟滚滚唱英雄。。。”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已经好几天了,小清没有消息。我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去,第一件事就是往小清的公司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个美眉,一来二去,跟我在电话里都熟了,一听我的声音,就说:“不好意思啦,还没回来哟。”然后就扯点儿别的,搞得我连电话也不敢打了,我怕那个美眉有误解,以为她可以当替补队员。
  又是周日,形单影只,我到海上世界去逛,走的是我和小清常走的路线。触景生情,更加凄凉。坐在情人路旁边的草坪上看海,想古人“闲敲棋子落灯花”,也不过就是如此。蛇口的人比我刚回来的时候多了,但还是冷清。大幕拉开,尚需时日。我拿着随身听,坐在海边,听菲尔-柯林斯的摇滚,里面有一种唠唠叨叨的忧郁。天长水阔,伊人何处?命运为何这么长时间地把我遗弃在这天地间?想起了《诗经》里那些怀人的句子,觉得千百年的相思,都是一样的呀!
  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无处可去,也无人可以倾诉。一个城市,没有了你所爱的人,它便毫无吸引力。房屋街市,都是些空壳。唯有夕阳依依未落,在暮霭中火红的一轮,尚有一点点的暖意。
  接着又是悄无声息的一周过去。周末将至,中午,吃完午饭回宿舍。顾红从我后面赶上来:“喂喂,送你一点儿东西。”
  她递给我一盘装潢精致的原版磁带,百代出品,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曲。
  “古典音乐,钢琴?”我朝顾红翻了翻眼珠,“你在跟我搞笑?”
  “哪个跟你搞笑?你做爱可以听古典音乐,不做爱也可以听嘛。我真心真意送给你,就想让你开心一点儿。春暖花开,要面向大海,那么郁闷干嘛?”
  我把磁带还给她,一扭头说:“我郁闷什么,我不郁闷!”
  “嘁,你哄谁呀?你那个妹妹虽然没回来,她又跑不了,你这么神魂颠倒有什么用?”顾红望着我,好像并无调侃之意。
  我弄不清她是真是假,便叹口气,拿过了磁带:“好吧,多谢了,改天请你喝咖啡。”
  “你也算是历尽沧桑了,居然还这么纯情。你那个小清,运气可不错啊!”顾红的眼睛在太阳下眯起来,打量着我。
  自从公司推出新制度后,顾红就不再穿牛仔装了,每天一身职业套裙。穿了套裙,她人显得挺拔。长发飘逸,额头饱满,充满了朝气。
  我看看她说:“你是越来越漂亮了。”
  顾红哼了一声:“男人,哼,浅薄动物。你就不能夸奖点儿别的?”
  
  是啊,小清一去不回,我不可能不郁闷。生活完全乱了,每天只是对付着过日子。终于,有一天顾红从楼下取报纸回来,交给我一封电报:“你的,长沙妹妹来的。”
  我拆开一看,只寥寥数字:
  
   因事拖住,勿念。详见信。
  
  我揣起了电报,晚上回到宿舍,在台灯底下反复看。“因事”,因什么事?无从揣测。郁闷更像像石头了,在心里越压越重。
  四天之后,小清的信到了。信纸上,女孩子的钢笔字,幼稚而秀气。
  
  早就收到了你的电报,我其实也是归心似箭。原来想得多好,我们都早点儿回深圳,上班前就能有两三天呆在一起了。我们认识都半年了,还从没在一块儿呆过一整天呢。但是,我却走不了。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哪天能回去。
  我这次回家,是要转关系、调户口。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多了,人事部刚给我原来的厂子发了商调函。可是这边的厂子不放人,回到家,就要活动关系,要去求人,要花钱。攒了一年的钱都花掉了,没给父母留下一点儿。想想他们当初供我上大学,老两口连肉都舍不得吃,我心里难受。但是,没办法。哪个门坎都要花钱,书记、厂长、厂办主任、人事科长,工业局人事处、户籍。不办这事,我都不晓得,能管到我的人,有那么多。
  春节一直就在跑这件事,一点儿过节的心情都没有。
  这一段长沙好冷,零下4、5度,从深圳回来不习惯,冷死了。得了感冒没注意,严重了,差点昏倒。打了针,后来好多了。现在天天吃中药,满屋子熬药的味儿,难闻死了。
  唉,不说了,本来不想说,怕你担心。但是一写就写出来了。
  我是去年这时候去的深圳,刚到蛇口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紫荆花开得那么好。现在,蛇口的紫荆花又该开了吧?你自己去海边了吗?每天是怎么过的?烟还是抽得那么凶吗?你要注意啦。
  我们现在的关系,我不想多讲了,你一定要保重啊。我虽然知道,幸福要靠自己,不能幻想别人能给你幸福。但是,一想到你,还是觉得亲。我们将来,也许能很好吧?大概我应该给观音娘娘多烧几柱香,让她老人家保佑我们才对吧?开个玩笑了,还是我们一块儿努力吧。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想,就这么一个人先轻轻松松过几年。哪知道,你就这么闯进来了。。。唉!没办法的事。认识你的那天晚上,你要是一开始不那么沉默寡言,我对你就不会有一点儿兴趣。你越是不想说话,我就越想听你说话。冥冥中,这是缘分吗?
  我的好多同事和朋友,他们的婚姻恋爱不幸福,很失败,弄得我信心也不是很足。但是,我始终相信,人世间肯定有一种美好而纯洁的感情。只是,我们要找到它。
  我的意思,你明白吗?我们都不要太急。先保持现在这样,就很好。
  想念蛇口,也想念你。我定不下来回程的日期,所以,你不用给我回信也可。说不定哪天,我会突然出现,给你一个惊喜。
  好了,就写到这儿吧。时间已经很晚了,爸妈都睡了,外面还在下雨,好冷。我想你!
  
  在办公室,我无法把这封信读完。我怕眼泪夺眶而出。我的小清啊,如果你再来这样一封信的话,我就会不顾一切跑到长沙去。风寒雨冷,有我来温暖你!人世坎坷,也许我终究混不出头来,但只要有你,我别无所求。宝安告别的一幕,想起来就让人心酸。我只想生生世世和一个我所爱的人在一起,但为什么老是在告别?
  晚上下班,我没有回宿舍,而是来到了办公室。晚上的办公室,没有中央空调,有点儿闷。整座大楼寂然无声。我打开所有的顶灯,坐下来,把小清的信看了又看。
  看罢起身,推开了铝合金窗。早春的湿空气扑面而来。从楼上望下去,海湾上有长长的一串边境警戒灯,游蛇一样漂在海面。温暖的夜里,似乎能闻到花香。我感觉,小清离我并不远,她就在这夜色中的某处,眼睛像那些灯那样闪亮。她的衬衫上,有香皂的气息;垂在她额前的头发,刺痒了我的脸。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就在这样的夜色中跋涉,没有可以依恃的东西,担负着过重的责任,正向我投来求援的目光。。。
  我向那茫茫夜色伸出双臂,在苦苦等待,等待长夜过去。此情此景,有如囚中之兽。
  
  小清在信中说到的紫荆花,在这个季节,早就火一样开了满树。太阳比冬天亮多了,亚热带到处生机勃发。
  周一鸣不再窝在宿舍里“猫冬”,他参加了培训中心的英语强化班,晚上很晚才回来。我无所事事,只能去怀民家玩。
  当时怀民家有两个常客,我经常遇到。慢慢地,跟他们也成了朋友。一个是漂亮美眉,叫夏雪。一个是公司老总,叫高磊。夏雪很文静,我们闲扯,她就煮咖啡,光听不说话。她是那种不会伤害人的小动物,大家对她都很呵护。怀民的太太小白,好像也不吃醋——没有吃醋的理由。夏雪是太脆弱了,眉目间总有一种教徒样的纯净。高磊就正相反,咄咄逼人。他是个小广告公司的老板,雇了几个美工,到处揽活儿的那种。形象很别致,留长发,扎马尾辫,穿顶级名牌,戴钻戒,老板不老板,艺术家不艺术家。俗中带雅,惊世骇俗。
  这两人,是怀民过去在白领读书会认识的,读书会没有坚持下来,他们的友谊却保持至今。
  第一次见到高磊时,他起身与我握手,说;“久仰久仰。你是文人,对文人,我历来尊重。但是九儒十丐,确实是没什么用。现在好了,你要当儒商了。怎么样?原始积累差不多了吧?”
  我说:“哪里,混饭吃而已。打工一族,就是不吃不喝,发财也得难。”
  “这么低调可不行。”高磊摆摆手,钻戒一闪一闪。“别看现在你我都是漂一族,将来的社会中坚,就是我们。”
  我感到惊讶:“你可以,我怎么可能?”
  高磊拉我坐下:“我来给你讲这个道理。这年头,凭什么成功?智慧!想过没有?身无分文,怎么赚第一桶金?女人,可以靠。。。夏雪,你不要听!女人可以靠肚脐下三分,一脱就富。男人没这么容易,要动脑筋。”
  我摇头说:“我脑筋可没少动,但是除了打工,干不了别的。”
  “思路不对嘛。首先要认清形势,要会解读政策。”
  “怎么解读?”
  “你比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你就要会解读。要读成,一部分人先黑起来。不黑,怎么能致富?都去养鸡,谁吃鸡?都去炒瓜子,谁吃瓜子啊?靠勤劳致富?那你就错了。你就是勤劳致死,也富不了,我的朋友!”
  我听得发呆,算是大开眼界。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深圳的几个朋友中,高磊也算是对我后来的人生轨迹发生影响的人之一。他不仅谙熟规则,还能巧妙地颠覆规则。就像开飞机,他已经把飞机翻了个身,乘客们大头朝下,但仍不觉异常。大多数的常人,都是蚂蚁型的人生观。民工也好,白领也好,资本家也好,一点点地赚钱,盖房子置别墅,买单车购宝马,打野鸡包明星,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都是一点点积累。人一死,撒手而去,灰飞烟灭。而且还可能不用等到死,就倾家荡产、戴绿帽子。高磊则不是这样的人,生活是他的游戏场,赢是一定要赢的,但赢不是目的,赢的过程中有快感,这才是目的。“千金散尽还复来”,聚聚散散,就是快乐。
  他是名人之后,但认真的从血统上说,却不知是哪儿来的。应该说,是他那名人爷爷的儿子,他爸爸,从医院产房抱来的螟蛉子。这就算名人的孙子了。他长大了以后,明白了身世,曾感到过沮丧。但到了80年代,名人安安稳稳入了土,名人的价值却不断看涨。高磊豁然开朗:血统正不正,根本不是问题。从小在名门里吃喝拉撒,这就是资本,不用白不用。从此,与人交往,言必称“我祖父”。人家当然要问:“请问老人家是。。。”他便朗声道:“高某某。”人家立刻肃然起敬:“高老?文化名人啊,小时候看他的书长大的。像,像啊!”接下来再谈事,就一帆风顺了。
  高磊也就此看清了中国人骨子里的俗。他心想,当初产房护士要是稍一走神儿,抱了个别的弃婴给他爹,现在自己还不定在哪儿捡破烂呢?这是命,所以做人干嘛那么认真呢?
  说到现在他干的营生,高磊说,人分两类,奸人和傻人。现在奸人都努着劲儿在赚傻人的钱,傻人的钱已经不多了。要想高人一筹,就要会赚奸人的钱。奸与傻,其实是相对的。你站高一个层次,所有的奸人,又通通都是傻人了。
  在怀民家里,高磊的灯下夜话,照亮了我心中的黑暗。人世有了另外的样子,成败也有了另外的标准。
  高磊见我有了开窍的意思,朗声大笑说:“书生啊,读万卷书,不如骗一次人。你骗了人一次,就会知道,骗人是何等容易。坐怀不乱,是好道德,但是很难,又很痛苦。很难又很痛苦的事情,做它干什么?骗人,很容易,又很快乐,为什么不做?”
  我在理解上还是有障碍:“我干嘛要骗人?”
  高磊说:“很简单,把你那个正人君子的思想给毁掉,重建。坑蒙拐骗,这就是黑。你先黑起来,你也就能先富起来了。”
  怀民对高磊的论调,在读书会时就听得多了,犹如东风过耳,不大在意。我则闻所未闻,每每要琢磨一番。慢慢的,我和高,就成了莫逆之交。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高磊时,他还是个小老板,无房无车,在草莽中闯荡,但气质已很不凡。他是钻石王老五,在荔园租了一套房,不请保姆,自己动手做家务。我开始与他交往后,常去他家。
  高磊的住处,简而不陋,不是我这种穷酸单身汉能比的。家电齐全自不必说,引人注目的是小摆设。各大洲的工艺品都有,决不是商场里卖的大路货,而是真正独门的民族工艺。屋子里从不拉开窗帘,奉行林彪式作风,不见光。一个巨豪华音响,声音开得很低,放“酷爵士”,潺潺流水样的小号在屋内四处漫开,品位立见。我去,他就现磨咖啡豆煮来招待,比现行的小资先酷了15年。
  在他幽凉的客厅里,我们相对而坐,深陷在皮沙发里,喝西德产的“蓝山”极品。这样的咖啡聊天,令我受益匪浅。我来深圳之前,自以为是曾经沧海,到深圳后,才知自己不过土鳖一只。刚到公司时,曾奉老板之命,去送一位大陆出身的香港年轻女客商出境,走到罗湖联检大楼门前,被一农村出身的淳朴武警果断拦住:“先生太太,送客止步。”香港女客商有些恼:“同志哥呀,香港人也不让进?”武警看看她,又看看我,说:“他也是吗?不可能吧?”女港客恨铁不成钢地瞟了我一眼,不再理论,接过我帮她提的箱子,说声拜拜,健步而去。武警看也不看我一眼,仍屹立如松。自那次挫折以后,我知道自己的素养还差。所以,高磊就成了我最好的辅导老师。
  高磊教会我喝咖啡,启蒙我进入了小资初级阶段:“中国人开放了,不喝茶了,喝咖啡。可那喝的是什么咖啡?麦氏,雀巢。把脸丢到全世界!喝咖啡,要现磨,首推蓝山,次哥仑比亚,再次印尼。你是文人,我这样比方你就懂:雀巢,是咖啡中的琼瑶;蓝山,是咖啡中的卡夫卡!宁肯当文盲,也不可读琼瑶。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同样道理。”
  我开初当然不以为然:“你讲的,是物质生活,哪里有这么要紧?白菜是吃,龙虾也是吃,怎么会就到了卡夫卡的高度?”
  “书生,你不懂了。追求精神,为的什么?舒畅。没有物质,你舒畅个屁!”
  “算了,冬虫夏草,没法对话。精神之乐,我跟你讲不清楚。我有我的口味,遨游书山,我反正其乐无穷。只是现在没有条件了。”
  “还不是的,为甚没有条件?因为人民的币不支持你。所以,什么是高于物质的精神?就是这个币。几张纸,凝聚了人类最高的享受,拿了它,愿干什么干什么,连自由都含在里边了。懂吗?自由!你崇拜的那些鬼画符的哲学家,人文主义的鸟儿,他们能把这真理告诉你么?”
  高磊的话,令我愕然。颠覆在他那里,几乎是弹指间就告完成。在此之前,我读了千言万语,却从未想过,真理,原本是不可能由征服不了现实的人说出来的。真理就是现实。现实是什么样,真理就是什么样。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高磊的熏陶,我进步神速,懂得了物质的重要性,不再马马虎虎过日子了。舒适的生活,的确能塑造一个人的灵魂。我们公司的知识分子,向来是瞧不起香港人那种浅薄的,而我发现,尽管从大陆人的眼光看,港人多半生得怪模怪样,与我们简直不是一个人种,但他们脸上决没有凶狠和愁苦。这一点,就很令人羡慕。面容为心灵之窗,我可以想象到物质给香港人带来了什么好处。
  其实,我也算名人之后了,比高磊那路赝品要正宗得多,秉赋优异,接受先进文化很快。旬日之间,风格就大变,不知者还以为我是o(︶︿︶)o 唉。一身的行头,很是耀人眼目。银灰西装,箭牌衬衫,配上绿领带(为牢记失妻之痛)。皮带、皮鞋、皮夹子,“三皮”一样也不马虎。老板见了,大为欣赏:“好!歪瑞!我公司要的就是这种气派。”接着,赐了我一个英文名,“你往后就叫皮特儿吧!密斯特皮特儿,去南油A区请一下华为的老任吧,约他今晚老地方喝两盅。”
  每次香港女客过来,还是我负责从罗湖接送。再进联检大楼,站岗的农村小武警和我就谁也不看谁了。那香港女客本来就有点儿喜欢我,见我忽然光鲜了不少,一个劲的夸:“靓仔啊你!”。送她过关时,我帮她提着箱子,衣冠楚楚,昂然而入,俨然“国”字号大公司的年轻老总,把那些大厅里的香港佬都衬成了土鳖。女客感到很有面子,与我一路谈笑甚欢,一直到通道入口,方才依依不舍,说声“母乖”,接过箱子,扔一个媚眼儿挥手而去。
  在等待小清的日子里,与高磊的交往,就这样,不仅减缓了我的郁闷,而且改变了我的格调。我初闯商海,总想找一个楷模来效仿。我们的老板显然不是理想人物。他空手套白狼的那些招数,我也没胆量去学。于是,我就反复揣摩高磊。
  他一个人住,屋子宽敞,却是有金屋而不藏娇。我在他那儿,从来没见过女人,连一件女人用品也没有。我曾疑心他是同性恋者,但又毫无迹象。他通常还是比较喜欢聊女人的。我想不通,这家伙张开大口,准备要吞下所有的幸福生活,莫不成却独独是个性无能者?
  有一天,我去他那里,单刀直入,问他:“不见你抠女,不会是要省钱吧?”
  高磊瞟我一眼,关了电视机,慢吞吞地说:“老夫子对这有兴趣?说来话长哟。”
  我强忍笑,说:“你不会对女人没感觉吧。莫非是曾经很受伤?也戴过绿帽儿?”
  “嘁!王八才戴绿帽。妈的,我是曾经很受伤啊。”高磊的语调忽然激昂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高磊也有走麦城的时候。他早先在一家大广告公司做副总,给人打工。因能力过人,地位扶摇直上,基本可以操纵了公司的局面。但强弱往往在一瞬间易位,如日中天时,也就是危机四伏时。高磊恃才傲物,得罪了老总身边的侫臣,其实已经身处虎狼环伺中而不自知。也是合该有事。一日,公司偶然来了一个成都女孩求职。那女子大概也是绿帽子问题暴露,仓惶从成都跑到深圳,急需有一个地方暂时栖身。高磊见她楚楚动人,起了怜惜意,大包大揽将她留了下来,做了自己秘书,进而,又上了床。那成都妹子本来就有些感激,又看高磊在公司耀武扬威,也是有心攀附,便半推半就,亮了紫灯放行。枕席之间,高磊自以为小妹已是囊中物,便将她认做了红颜知己,屡屡吐了些狂言,说老板不过是狗尿苔不济长在了金銮殿上。日子一长,成都妹看清了行情,知道了公司是谁家天下,忽而一天就倒戈,把床上的话密报给了老板。又谎称高磊乘人之危,要玷污她清白。她宁死不屈,因而才向老板求助。老板自然是气个半死,便对成都小妞许愿,宁把江山让一半给她,也不能再养高磊这个白眼狼。一个女人,就这样把两个成熟男人玩得团团乱转。老板立马开了高层o(︶︿︶)o 唉会,当面质问高磊是何居心?言之凿凿,满座哗然。群小们可算是盼到了这一天,都起来怒斥无良叛徒。高磊万想不到自己演的是一场“农夫和蛇”,面对突袭,瞠目结舌。最后,老板责令他自动辞职,走人完事,算是还念了一点儿旧。
    高磊过去纵横捭阖,全赖有公司这个大平台,现在骤然失去依托,十八般武艺全使不出来了。搬出公司宿舍后,若不是朋友收留,几乎就要流落街头。他红了眼要找那成都小妞算账,老板却早已将她保护起来,躲了。高磊后来想想,若真是痛扁了那小娘儿一顿,气是出了,但于事无补,在圈子里势必留下笑柄,以后在这一行里难再做人。于是,只好认了,再不提此事。东奔西走的苦熬了一年,终于自己占山为王,办起了一个小广告公司,不再受制于人。
    到现在讲起往事,高磊还是意气难平:“你说,我怎么这样浑?那时候居然不知情为何物?是啊,情为何物?你卖我买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小娘?”
    我阴阴的笑了两声说:“花心不是你的错,老弟。关键是,你的慧眼到哪儿去了?雾里看花,你也看得忒急了点儿。”
    高磊白了我一眼;“都是你们文人误我。从小读书,书里的好女子个个都漂亮。其实,全是你们文人闭眼睛意淫。我多少受了潜移默化,就没料到漂亮妞儿也能背后下刀子。”
    我说;“你也别耿耿于怀了。是人,都有天敌。你高磊不是男人能击败的,所以自有多情妹妹来治你。”
    “是啊,我离开公司后,听说那妞儿就坐了我的那把交椅。我这不是引狼入室吗?”高磊说着,点起一支哈瓦那雪茄,沉缅于往事,不能自拔。“唉,那妞儿,绝对一流啊。不可说,不可说。。。成都,我怎能把你遗忘?”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磊仰靠在沙发上,沉默不语,幽幽地朝天花板喷云吐雾。
  看着他,我明白了。在深圳这个残酷的丛林里,没有不受伤的野兽。在那荆棘中钻来钻去为自己筑巢的,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从我初见高磊的第一面,就感觉到他是强者,但今天我知道了,强者也有他的软肋,也会流泪,也需要舔伤口。都市熙熙攘攘的街头,大家都一样是孤魂野鬼。你或成或败,或荣或辱,都无人关注,更不会有人来陪你流泪。
  像高磊这样,极端崇尚物质而鄙视精神,恐怕是源于对他人彻底的失望。人可以忘恩负义,只有物质永远忠诚。他把自己用名牌包裹起来,在业余时间里与世隔绝,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再受伤。不信任,也就无所谓失望了。
  生活就是这样夺去温情,给了高磊一副猛兽的利齿。在丛林战场上,他要去扑杀的,是那些曾经要扑杀他的人。几年来,他所崇奉的信条只有一个:从吸血者的身上吸血!
  他自己的公司刚一创办,就托一位朋友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人杂志社”,只花了七百港元,社长一栏填的是那朋友的大名。那人不过是香港底层的一个烂仔,外号“烂尾娄”,住在九龙的廉租屋里,常跑深圳,靠带水货过关赚几个小钱。高磊拿到合法的注册登记证,就去刻字摊上花高价私刻了公章一枚、钢印一枚,又印了一些记者证。自此,这个子虚乌有的香港杂志,就具备了全部的合法身份。
  内地人当时还比较认公章,同时以为在香港注册一家杂志是很隆重的事情。公司可以有诈,但杂志无论如何不会有诈。高磊所利用的,就是这种迷信。人们难以想象,香港是个自由经济区,只要交了七百块注册费,你就是注册了一个核能研究所也没人管你。
  一道边境铁丝网,隔开了两边住民的观念,高磊的文章,就从这里做起。他雇了人,以香港时尚杂志《名人》的名义,四处拉广告。收费不高,但诱惑很大,客户产品的知名度就此便可打入香港。这本《名人》,李嘉诚和港督都是要翻一翻的哦。
  高磊的屋里,有几本这样花脸虎哨的《名人》。但这豪华杂志哪里有什么狗屁订户和市场覆盖率?每期不过只印100本,90本给登了广告的客户做样本,余下10本留着做下次的钓饵。杂志的内容从报纸上剪来,然后交图片社制版,印刷厂印刷,打的拉回来,就完了。堂皇的杂志就这样发行完毕了。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广告费全落进口袋里。每年可净赚四五十万,袋袋平安。高磊在上海、成都、沈阳,武汉都建了记者站,各雇一人为他奔走,俨然一个大系统。
  杂志印得很是精美。那时内地的《时尚》杂志尚未问世,铜版纸的彩印杂志,对国人还是个希罕物。拿着这东西,高磊主攻的是国企的老板,他们一般花钱不大心疼。要拿下客户,还须有辅助手段:请吃龙虾、请玩三陪、请洗桑拿、答应给回扣。猛轰之下,没有拔不下来的堡垒。这些掏了钱的客户万万想不到,这份香港杂志《名人》,除了他们自己之外,就再没有任何读者了。开放之初的中国啊,就这样,真是某些人的天堂。歌儿其实是可以这样唱的:请到我们中国来,这里的傻瓜排成排。傻瓜们做广告的钱,都赞助了高磊。
  我对他的这做法,曾经有评价;“你小子,是一匹黑了心的狼。”
  高磊笑笑说:“我倒是很想红心,但,红心就要饿死在街头!”
  春夜无边,荔园的客厅弥漫着古巴雪茄的幽香。高磊仰望屋顶,还在回味那遗忘不了的成都。我则望着他,在心头感叹:也幸而高磊只是个商人,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人要为他栽进地狱。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磊长嘘一口气,终于说话了:“我祖父,30年代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叫《仅仅差两三步》。里面有一句话是说,小户人家的人出来闯,想的只是怎么寻找朝上爬的支点。这先辈遗训,我怎么就给忽略了?以为人家真心对我好。”
  我说:“我外祖父,也很痛恨忘恩负义的小人。”
  高磊眨眨眼:“你外祖父?是。。。”
  “某某某。”
  “某某某?民国大实业家?。。。”高儡掩饰不住惊愕,扔下了半截雪茄,盯着我。“哦,像,像啊!”
  “当然,我有他的血脉。”
  高磊略显尴尬,嘿了两声,说;“你看我们,愧对先辈呀。他们是万人仰望,我们呢,仰人鼻息。现在,一个科级干部的儿子就可以飞扬跋扈。你我,不奋斗行吗?”
    
  接下来的日子,又是阴雨连绵。我心头淡淡的愁绪挥之不去。周末上午,恶补了一阵《国际贸易实务》,看到老板上了班,便拿了新拟的规章制度,去给他审阅。半路顾红拦住我,悄悄问,晚上是否有约会。
  我做个鬼脸:“跟谁约会?”
  “那,陪我去听音乐会。”她塞给我一张票。“碧涛剧院,按时去,迟到了进不了场。”
  “你买的票?”
  “你甭管。”
  晚上到了碧涛剧院,见门口人山人海。我问问票价,才十多块钱,若放在今天,就等于扶贫演出。人群里,还挤着些打工仔。看来,“媚俗”一说,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俗人也爱高雅,只不过钱紧而已。
  顾红已经在座位上。她又是密密地把脸涂了一层,基本上是美女了。身上的香水味儿不浓不淡,引人遐思。
  那晚上的指挥是郑小瑛。翩然一老妇,优雅之至。乐队是深圳交响乐团,她来客串,奏的是“贝九”。春天里,这曲子与人心相呼应,每章结束,掌声顿然如雷。
  顾红闭目欣赏,一直无话。直到曲终鼓乐齐鸣,才睁开眼。
  散场时我问:“怎么样?”
  她一笑:“唔,不知道。我睡着了。”
  出得门来,外面已是漫天细雨,在灯光下像粉末那样扬洒。
  “走回去怎么样?”顾红提议。
  “那要成落汤鸡。”
  “情调啊,你懂不懂?”
  我只好硬了硬头皮答应;“好,老头子也情调情调。”
  雨夜的南国街市,更加生机盎然。大排档上,演奏的是锅碗瓢盆交响曲。汽油炉火光冲天,花生油的香味诱人口水。人们在雨棚下,吆五喝六,大快朵颐。
  “你看,南方多好!不像我们北方,到晚上基本疲软。”顾红为夜景所感染,满脸的欣然。
  “是啊,在南方身体一定要好。”
  “去你的!少胡说八道。”顾红嗤嗤的笑起来。“我看啊,北方人都该来受受教育。”
  “受什么教育?”
  “心胸要开阔,少勾心斗角。在公司,凡是刚从北方来的,都爱告密。财务部的老李,就最典型。”
  “告密没有用,老板不喜欢多事的人。”
  “嗳,我说,你平时没干什么有用的事儿,那周崽儿每天都累个半死,为什么老板反而更信任你?”
  “我善于阳奉阴违。”
  “老奸巨猾!将来我如果发迹,可不敢用你。”
  “我也不能给女人打工啊。”
  雨夜里,春天欢快的情调,确实是四处洋溢。顾红爽朗的笑声,像一把火,温暖了我郁郁寡欢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04-9-13 0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就走在我身边,挨得很近,脚步不紧不慢,很惬意的样子,完全不在乎细雨霏霏。我也只好放慢脚步,跟着享受这雨中行。
  走了一段,顾红又问我:“你打算在深圳呆多久?”
  “能呆多久,就呆多久。只要能吃上饭就不回去。”
  “是啊,我也是。北方算是回不去罗!”
  “已经辞职了?”
  “不是,因为我喜欢深圳。南北差异,就像两个世界。你看,这多好啊,跟你这样。。。雨夜漫步。在北方想这样,怎么可能。现在是几月?三月。三月的北方,暴土扬长,晚上穿少了还冷得直哆嗦。其实生活好不好,就在这些小小的地方,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情趣。”
  “就是,我回家,简直找不着感觉了。”
  “可不!你比方说,在这儿天天冲凉,回家就没条件了,只能去单位大澡堂。大伙赤条条的,没隐私,我都不习惯了。看着那些肥的瘦的,浪里白条,嗬嗬,我就想,是鲁迅说过吧,日本人是男女混浴的,大清国的留学生到那儿就不习惯。哎,你说日本人他怎么能把持得住?据说还有父女共浴的,嘿嘿,开明得可以啊!”
  顾红信口开河,我倒是有点儿尴尬了:“顾红,你没有心理变态吧?”
  “去!是你往歪地方想。我是想,这不就是返回朴归真吗?”顾红仰起头,理理被雨淋湿的头发,很认真地说。“人和人的关系要是都变得非常简单,那多好。共处一池,内心坦荡。活着,不就轻松了?”
  “清心寡欲呀?嘿嘿,谈何容易。”我这才懂了她的意思,顿生感慨。
  顾红看看我,忽而笑了:“主任,我拉你出来淋雨,还让你听我瞎说。你是忍无可忍了吧?”
  “哪里!打工生活无聊,偶尔调剂调剂,也好。”
  “我可是好长时间没调剂了。平常也有男士约我,我很烦。老男人,没安好心。小男人,乳臭未干。你呢,不老不小,成熟得恰到好处。”
  我瞪了她一眼:“你能不能不说这些危险话题?”
  顾红一副无辜的表情,反问道:“你不至于就把持不住了吧?”
  
  终于走完了长长的一段路,前面就是四海宿舍区了。天下雨,打工妹不像往常叽叽喳喳地四处飞,眼下都蜷缩在屋里。马路上没人,路面像镜子,反射着路灯迷离的光晕。
  我想起冬日那些有冷雨的夜里,我和小清徘徊在街头,心里都在盼阳春三月能早点儿到来。如今,蛇口已是春深似海,木棉花开得火一样红。而我所钟爱的女孩,却不能与我漫步街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执子之手”的日子不知还有多遥远?春夜的高天上,雨云压得很低,被地面的灯火映照着,一片浑茫。季节如期而至,人间却难以圆满。
  “怎么不作声了?”顾红问道。
  我惨然一笑,没有回答。
  “对了,最近怎么没见你的小情人?”顾红一语中的。她的冰雪聪明,实在令人无话可说。
  “她去宝安了。”我叹口气说。
  “你那小情人,真幸福。”
  “到宝安有什么幸福?”
  “有人在牵挂,多好。”
  “你不是也有人牵挂?”
  “我和我那位,老夫老妻,是白开水了。”
  “这年头,白开水也是难得,强过绿帽子。”
  顾红忽然有些恼了:“你不要跟我提绿帽子!”
  我盯住她看了看:“哦?嘿嘿,我知道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
  顾红板着脸,想想又忍不住笑,抓住我肩膀怂了两下:“老没正经,老没正经呀你!”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紫竹园附近,顾红眼睛一闪,拉了我一把:“走,去小铺买点儿吃的,到我那儿去吃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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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一个小杂货店,三十多岁的老板娘背着个酣睡的婴儿,正看着电视。电视里在演《昨夜星辰》。顾红趴在柜台上看了看,要了天府花生、鱼干和啤酒。
  “我不喝酒。”我拦了她一下。
  “今天你要破例。”顾红不容置疑地说。
  无可理喻的人,无可理喻的夜。我只好抢先掏钱付了账。
  老板娘把东西递出来,跟顾红说了一句话,用的是粤语。顾红顿时笑逐颜开:“嗨呀!”这个,我还能懂,她说的是“是啊”。
  出来后,我问:“老板娘说什么?把你开心的。”
  “笨哦,到现在还听不懂粤语?她说:‘你老公不错,下雨天还陪你去散步。’”
  我翻了她一眼:“你这是。。。要逼我犯错误。”
  “你不要想得美!”顾红抹了抹脸,停下脚步。“哎,我这样子,惨不忍睹了吧。”
  “还行。”
  “你先回去冲凉,半小时后,过我房间来吧。”
  “搞得这么晚,你同屋的人,要抗议的!”
  “周末,她们不在。”
  随后我们各自回屋。我的房间没开灯,周一鸣已经睡得稀里糊涂。他翻了个身,含糊地问了一句:“又找嫩草去了?”
  小子!我没理他,拿了套干净衣服,进了卫生间。
  
  顾红的房间,清新整洁,飘着茉莉花香味儿。她人在卫生间里,对我喊道:“你坐,把大门关上。”
  女寝室跟我们同在一个走廊,但我从没来过。三张床,挂着蚊帐的那个,是顾红的。床头柜上有她一张小照,穿红毛衣,背墙而立,凝视远方,单眼皮的斜视风情万种。窗帘、床单、蚊帐都是白的,床头还有个白白的小熊公仔(布娃娃)。
  一会儿,顾用毛巾擦着头,走了出来。她换了一身衣服,白T恤,沙滩裤,两腿性感得难以抵御。
  “床头柜里有烟,你自己拿。”说着,她在梳妆台前坐下,拿出唇膏和眉笔。
  待再回首,已是淡妆扫蛾眉,一脸容光焕发。
  “好啦,我们喝酒!”说着,她在地上铺了报纸,放了两个靠垫,拉我席地而坐。
  我和顾红举杯碰了碰,问她:“在兰州,你在什么单位?”
  “研究所。”
  “研究所?能容得了你这样的人?”
  “是容不了啊。肉少狼多,老的们还争不过来,哪有我们小辈的位置?我若不出来,怎么办?老祖宗说过:‘科学上没有平坦的路好走。’我只好放弃吧。哎,说说你。是教大学的吗?”
  “哪里!中学的孩子王。”
  “哦?好啊!我的第一个梦中情人,就是中学语文老师。都是看琼瑶看的,死去活来。”
  “我看你天生就不本份。”
  “本份?本份我现在就还在皋兰山下吃土,哪里还有雨夜浪漫?”
  “浪漫当不得饭吃,在这儿的前景也难说。”
  “背水一战吧,死也要死在这儿罗。不然,怎么有脸见爹娘?”
  两大杯酒下肚,顾红的脸上艳若桃花。宽大的T恤松松垮垮,领口处,一片雪白胸脯惊心动魄。我不敢多喝,拿了她的“白七星”来抽。从窗帘缝隙望出去,全蛇口都笼在茫茫春雨中。酒劲儿在慢慢的冲上头,我有点儿迷糊了:这个纯白的屋子,是浊世中一个圣洁的殿堂,我,是怎么坐到这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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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对面,顾红光脚坐着,头向后仰,手里夹着烟,姿势很好看。我心里既惬意又遗憾。春夜里,人心在舒展,严峻的日子已经远去,空气里的温润让人有飞升的感觉。一切都很好,可是,人不对。这样的清爽的环境,这样轻舞的心境,应该是我和我的小清在一起。人间事十之八九不如意,今夜也是如此。我和顾红就是再投契,也只是好朋友,人不对呀!
  但我还是很感激她。
  “顾红。”
  “嗯?”
  “你现在特别漂亮。”
  “算了!我有自知之明。”顾红没理我,只顾在吐烟圈儿。
  “没有人夸过你?”
  “有啊,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初恋情人还是好啊。”
  “好什么好?一个女人,她最不应该犯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一个家境比自己穷的男人。”
  “你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吧?”
  顾红闭了闭眼,缓缓地说:“我爱了他十年,资助了他十年,一切从初中就开始了。可是。。。他把我给蹬了!你说,他凭什么?”顾红转过头来望着我,两眼忽然有泪水隐约。
  我不小心触及了她的伤痛,心里不安。再看到她这样伤感,就更不知所措。
  顾红飞快地抹了抹眼角,继续说道:“你和那个小清,多好啊!你对她多好!一天几个电话问寒问暖。我老想,你分一点儿给我,我也就满足了。”
  我尴尬地笑笑:“我今后尽量,尽量分一点儿。”
  “我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可是他差点儿没让我死了。我跟他好,我爸反对,要打断我的腿。我们只能搞地下活动。他家里穷,我就偷着攒钱,给他织毛衣,半夜里爬墙给他送去。你说那时候才多大?现在那墙我看着还打怵,那时怎么就敢翻过去?等念完了大学,他就牛了,考了研,跟他一个师妹好上了,还瞒着我,然后突然袭击。。。这不是农夫和蛇的故事吗?他凭什么呀!”
  顾红说得伤心,不能自已。
  我连忙劝她:“往事休提,提不得。你看我,额头到现在都还是绿的!唉,这女人被甩,是屡见不鲜了。男人被扣上绿帽子,那才痛不欲生。你要是为这个伤心,那就自己毁了自己一辈子。”
  顾红摇摇头,说:“大道理我懂。可是,你没有亲历这样的背叛,你不能体会。我翻墙去给他送毛衣那年,才17岁呀!他接了毛衣,哭的跟泪人似的,说一辈子要对我好,要生生死死在一起。这样的人,也能背叛,你说,我还能信谁?我还能信什么?”
  顾红仍是悲伤不已,抓起杯子来大口喝酒。
  我急忙拦住她说:“往事如烟,咱们不谈了,不谈了。”
  顾红停下,望着我,眼睛里有哀怨:“我是不想讲,都多少年了,我不想讲。。。可是。。。”
  她忽然控制不住,扑到我怀里,头靠在我胸前,抽泣着说:“我心里难受啊。。。”
  我扶住她,轻轻抱了一下她,劝道:“你别难受。我理解你。今天喝的多了,你早点儿休息。”
  顾红仍把头靠在我胸前,双目紧闭,犹如熟睡。晶莹的泪滴挂在眼角。
  我顿时心生不忍:“你可别自己虐待自己了。”说着把她扶到了床上躺下,给她盖上被子。
  顾红忽然伸手拉住我:“你今晚不要走,她们不会回来。”
  我大惊,连忙说:“那可不行!你的心意,我领了。”
  顾红恶作剧似地一笑,脸朝里一侧,喃喃地说:“梦里花落知多少,你不愿意和我睡觉!梦里花落知多少,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睡觉?”
  我连忙拨开她的手;“我。。。咳,我跟小清还没睡过觉呢!”
  “哦?哈哈,好纯情啊,老帅哥。。。”
  她声音渐低,我见状,急急地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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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顾红早上在上班路上遇到我,对我说:“我要跳槽了。”她说得平静,就像在说“我要休息两天”一样。
  我愕然:“怎么一点儿口风也没透?”
  顾红笑了,笑中带有狡黠的意味:“我这不是在跟你打招呼吗?我,要开始创业啦。”
  虽然那晚我拒绝了她,但是她给予我的女性温暖,毕竟还是牵动了我内心一丝柔情。望着她兴冲冲的样子,我不禁一阵神伤:又是离别,人永远都是在离别。
  顾红猜透了我的心思:“逃兵!你那天晚上跑什么?不爽!现在又舍不得了?”
  “行了,留着你的锋芒吧。”我只有苦笑。“到了新地方,别望老朋友。”
  就这样,顾红义无反顾地走了,去了布吉镇一家港资纸品厂。行前,她把那只可爱的小熊公仔送给了我:“做个纪念吧,逃兵。”
  她走后,一位新来的小姐不声不响地顶上了她的位置。一个熟悉的人走了,大家却无动于衷。只有我,觉得生活中的一个部分,空掉了。
  周崽儿发现了摆在我床头的白熊公仔,弯下腰看了一阵儿,咂着嘴说:“老青年,童心不泯啊。你这个小清,真是善解人意,居然想得出要送你玩具。”
  我只能哼哼哈哈。
  有一天下班后,他没有张罗煮面,而是靠在床上发楞。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喂,我抠着女了。”
  “哦?好啊,快说说。”我沏上乌龙茶,洗耳恭听。
  “说什么?我这两年和尚当的,连抠女都不会了。”
  “不是搞掂了么?”
  “刚刚认识,眉目传情而已。下一步,怎么办呢?”
  “约会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喝咖啡吗?”
  “也——死!情调,一定要有情调。最好是雨夜漫步,然后,把她领到宿舍来喝酒,当然我让位。注意不要临阵当逃兵。嗨,怎么认识的?”
  “咱们楼上公司的,在电梯上老碰见,一见钟情。”
  “吼吼,你这嫩草,还是窝边草哦!”
  周一鸣突然大喜,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走走走,我请你吃龙虱煲。你是我的灯塔啊!”
  
  三月将尽了,小清仍一无消息,我每天都在等那突然而至的电话。幻觉已经重复了一百遍:春光中,她像小鹿那样,蹦跳着来到我跟前。但是,每一天,希望都落了空。生活就像深潭,没有一点儿涟漪。春意愈浓,我心就愈痛。
  星期日的早上,周崽儿一早就跑了。佳人有约,光棍儿终于咸鱼翻生了。一向疲蹋的他,每天都收拾得一身光鲜。爱情的力量能让驴子跳舞。周一鸣这匹饥渴已久的驴子,现在正把踢踏舞跳得急徐有致。
  我却不知该到哪里去。
  走下宿舍楼,看见盛开的簕杜鹃漫过小学校的铁栅栏,垂下来,让人感到春潮已经漫卷。路上,有打工妹结伴出行,一路都是嘻笑。一位年轻少妇推着婴儿车,那孩子抓着一把塑料勺,不住在敲打。生活是何等的美好,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欢乐,每个人都在兴致勃勃地前行。只有我,在阳光明媚中失去了目的。
  我对星期日突然产生了恐惧感。这一天,本是上帝赐给人的,把这24小时全都给了你。可是,我拿来干什么用?休息日,老板不来吆喝你了,但我为什么又感到失落?上班使我变成机械人。只有停下脚步的时候,才感到这座城市其实很虚无。虽然广厦千万间,但有什么东西能长久存在?我今天在公司里不胜其烦,明天也许对这样一个地方就求之而不得了。今天蜷在陋室里怨天尤人,明天也许就会流落街头对陋室也不胜羡慕了。什么是永远?永远有多远?人哪里能建起什么丰碑?上帝待人,不过是随手抓了一把沙,任其漏下。我们就是那沙子,漏到哪儿算哪儿,谁又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工业大道上。绿荫下,触目皆是杜鹃花盛放。人行道上,也有放假的工厂女孩在欢天喜地的走。她们的背影,也像小清一样苗条纤秀。路通向海边,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们走了下去。我只想看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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