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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论评辩] 民主的萌芽-东林党、复社与晚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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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16: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width="100%"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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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东林党、复社与晚明政治

     张宪博
     
    人类社会从君主专制体制向民主体制过渡,政治上的显著变革是扩大政治参与。明末东林党、复社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实践活动,是中国社会向近代转型的必要条件。因此,同经济上发展与倒退的矛盾相似,晚明时期,政治上也表现为进步与o(︶︿︶)o 唉的激烈斗争。
     一、从依附到参与的政治文化嬗变
     1.专制皇权体制外的政治结盟。顾宪成、高攀龙等人对地方行政和朝政的干预,同善会的倡行,“济世”“救民”的活动,“志在世道”的宗旨,讲学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方式,表明东林党不是一个只议论儒学不关切国事民瘼的单纯的学术流派。由于政治方面的影响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与参与,以顾宪成等人为核心的专制皇权体制外的政治集团很快形成,共同的思想认识和主张是东林党这一政治集团形成的根本原因。“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讽议朝政,裁量人物”,表现出东林党人政治主体意识的增强,从完全依附向独立自主转变,是形成独立政治人格的开始。参与型政治文化对传统依附型政治文化构成冲击,其结果将导致政治文化的变迁。
     2.反传统的思想主张。反对君主独裁,是东林党人政治上的一个突出特征。顾宪成主张“散权”,实质是削弱君权;钱一本主张“公天下以选举”辅臣,无疑有了民主的要求。关于为政的标准,高攀龙认为:“君子为政,不过因民之好恶”,以“君子之所为,直要通得天下才行得”去判定是非;主张“有益于民”,即使有损于国,也须“权民为重,则宜从民”。刘宗周对崇祯帝说“流寇本朝廷赤子”,并大胆提出皇帝应与大臣分任其咎;又从“重民命”这一思想出发,主张废掉人主的“私刑”。东林党人坚决o(︶︿︶)o 唉释、道二教对国家政治及学术的消极影响,因此顾宪成等人僻佛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利玛窦《中国札记》谈到众多东林党人在最初中西交流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表现出最早的开放意识。
     经济方面,东林领袖顾宪成不卑货殖,并认为经济人才不仅能有益于一方,而且能有益于国家的财政。高攀龙也十分关注商贸问题,认识到国家征收商税是对整个经济的破坏,指出征收商税是“夺民之财”,提出应取消白粮的钞关复税并保护铺行,体现了保护农民利益和扶植工商业发展的利民思想。从高攀龙的文集中,可以看到许多有关救荒的建议。他还认为天子不应有私财。李三才《请停矿税疏》犹如谴责万历皇帝的檄文。刘宗周提出自亲王以下各授田,宗藩“听工商自便,各从生理”,迫使宗室成员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还提出亲王常禄之外,不赐庄田。陈龙正提出招南人巨贾垦荒于畿辅、河南、山东,“累朝永不起科”,开荒者无人身依附性赋税义务,通过平买等方式向国家供粮,体现出更直接的商业目的。
     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复古主义相类似,东林党人多以托古的方式提出各种有利于政治民主和经济发展的主张,抛开旧的形式,显示出一个不容于皇权的思想体系,带有近代民主、民权的色彩。东林党人思想主张的主要特点,是有了“吾辈合并为公”的相对独立的人格意识,因而他们不再事事以君主为最高权威,不再以是否对君主和国家有利为判定是非的标准,而是以“通得天下”为标准,体现出一种非君的人文主义精神。东林党人的进步思想和反抗专制的斗争实践,直接影响了明末清初思想界的启蒙运动,他们与黄宗羲等人的思想已十分接近,两者属同一体系,并有前后传承关系。
     二、政党萌芽的孕育
     1.不讳言“党”及“朋党”理念的变化。东林党人对“朋”和“党”有了不同于前人的认识。他们不讳言“党”,常以“吾党”自称。在他们的语汇中,“党”,已不是“同乡”、“乡党”之意,而是“同道”、“同志”、“志同道合”之意。这一变化,显示出东林党人强烈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意识。在高攀龙、钱一本看来,小人可以有党,君子也可以有党。主张不要惧怕小人以“党”字倾君子,也没有必要以无党自命。刘宗周的认识则更进一步,他否认小人有党,而君子以同道为朋,以自绝于小人为党,将党视为正人君子的代名词,给“党”、“朋党”这一概念做了新的诠释,改变了贬义的内涵。英国近代政党辉格党与托利党在其萌芽时期,各自的名称都来源于对方的漫骂,社会在转型时期,政治文化上会有某种类似的变迁。自东林书院讲学始,由于参与者共同的思想倾向和一致的政治主张,地域界线被打破,形成了各地同道公认的领袖。这种“通乎天下”的联盟超出了以往文人结社、讲学的规模,其政治意图十分明显。领袖也不仅仅是单纯学派的领袖,如顾宪成说:“君子在朝,非君子自能在朝也,本之君子之领袖为之连茹而进也。”
     2.控制国家权力的意向。英国两党曾因王位继承问题进行过长期的斗争,王位继承问题牵扯着深刻的宗教问题。明代万历朝国本问题,也影响着政局的发展方向,东林党人将立储看成天下之公事。万历十年(1582)以后的内阁,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因此东林党人与内阁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与皇帝的对抗。推举李三才入阁,即能表现出东林党人希望控制内阁的目的。李三才“诚世道所赖”,是多数人利益的代表,是政治参与的体现。
     东林党希望在国家事务和体制运作中处于主要的地位,是近代因素出现后,君主权力衰落并被逐渐分解的必然过程,是民主形式发展史上的必然现象。
     3.东林党人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基础。社会集团划分的根本依据是社会经济地位和利益要求。在阶级划分上,东林党人虽然属于中、小地主阶层,但确切地说应是这一阶层中经济地位较低的群体,这是他们思想上接近下层群众并拥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根本原因。天启朝冤狱大兴,东林党人以“撑住乾坤”的精神行了坚决的斗争。苏州市民公开反抗黑暗的专制统治,形成了带有暴力特征的反专制的社会政治运动。这一运动的自发性表明,东林党人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三、复社的政党化趋向
     1.初步成型的组织系统。复社的成立经历了前期思想上的共识和组织上的准备。张溥十分注重组织上的联合与统一,“成于数人之志,而后渐广以天下之意”。复社的成立,一开始就酝酿着明确的政治动机。它有统一的社规和相对成型的组织系统,在内部实行各司其职的分工管理。各社统合为复社,其意义还在于不受国家控制的社会力量的整合、凝聚,它与君主专制体制相冲突,是社会政治由单维向多维的一种演变。
     2.社会权威的形成。张溥、张采的领袖作用表现为对“社局”政治斗争更为有力的领导和控制,比东林党人胜出许多。他们注意斗争的策略和统一行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科举选士,而且几次大的政治行动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政治上更加成熟。张溥之所以名震天下,并非全在于他的文章学术,特别与他的政治活动密切相关。作为政治活动家,其历史贡献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学术成就。东林党和复社的兴起,在政治上冲击了传统社会一向以皇帝为主的政治权威,以及以职官为本位的观念。张溥终生“曾未一日服官”,然而他在复社和士大夫阶层以及社会上,具有极高的威望。里居在乡,却可以“遥执朝政”,这在历史上前所未有。
     3.复社对国家政治的干预。复社对地方及朝政的干预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在周延儒再召入阁一事上,充分体现出张溥左右政局的才能。复社力求直接获得重要职务,以控制朝政,其成员对国家体制中的渗透越来越显著。在政治变迁上,复社的推进力度大大超过东林党。这主要在于二者成分不同,前者基本是在朝官员,或被罢免的在野之臣;而后者大部分为诸生,属于无政治阶层,复社将政治参与扩大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层面。吴应箕有丰富的施政主张,曾拟《策》十篇,准备上呈朝廷。桃叶渡大会,南京上《留都防乱公揭》,是复社著名的政治行动。国门广业社的社集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黄宗羲和顾炎武都曾加入复社,黄宗羲与复社的联系尤为密切,他对复社的赞誉不减东林。可以说,没有明末东林党、复社对反传统政治社会化的推动,没有社会个体在这一过程中的接触,碰撞,不可能产生黄宗羲等启蒙主义思想家。
     4.恰当衡量东林党和复社的历史作用。我们注意到,英国两党在早期均不反对君主制度,而且托利党当时并不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我们在考察明末东林党和复社时,也没有必要一定要求他们必须彻底反对君主制度。另外,英国政党的萌芽并非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前,在推翻查里一世统治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政党的作用。因而,我们也不必苛求东林和复社一定要推翻明廷的统治,并且一定要在此之前就要表现出近代政党的威力。其次,乡村党—辉格党、宫廷党—托利党,被视为现代政党的前身、萌芽,东林党和复社与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复社显露出政党化的趋向,就组织系统而言,比17世纪英国两党更为成型。英国两党从萌芽发展到完全意义的近代政党,经历了200多年的漫长历程。我们不应该以19世纪西方成熟的资产阶级政党为标准去衡量东林党和复社。晚明时期,中国在没有受到西方近代化影响的情况下,社会变迁也完全属于一种原创性的渐进过程。在没有其他因素的干扰下,政治文化的嬗变将最终导致政治制度的变革。明末与鸦片战争以后的社会性质不同,社会运动的方式和方向也由此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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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FONT color=#cc0000>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FONT></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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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width="100%" border=0><TR><TD align=middle colSpan=2><b><FONT color=#cc0000 size=3>军户与晚明社会变迁 </FONT></b></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align=right colSpan=2>张金奎</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
    军户与晚明社会变迁

     张金奎
     
    传统中国社会演进到晚明,在多方面出现大异以往的质变倾向。简言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经济领域,商品经济发展迅速,贵金属货币广泛使用,出现面向市场,以销定产的工场手工业及一定的区域性分工。在此基础上出现较为成型的劳动力市场及新型雇佣劳动关系的扩大化。另一方面,在上层建筑领域,旧的国家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逐渐丧失对基层的有效控制,决策层思想混乱,异端思想不断涌现。
     在古代中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军事作为上层建筑的核心之一,它的变化对于研讨社会演变有重要意义。这是本文选择军户这一世代承担军役的庞大的社会群体作为研究对象的出发点。
     明代户籍制度承袭于元代,但与元代户籍的转换机制不同,明代户籍制度异常僵化,“役皆永充”。由于身份固定、经济地位地下以及明朝政府的一系列政策约束,明初军户处于“二等公民”地位。为打破这类超经济强制,军户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在晚明取得显著成效。
     明代政权体制非常完善,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较前代更为严密。低下的社会地位逼使大批军户铤而走险,谋求摆脱军籍,并取得相当成效,这在地方史志资料中均有确切反映。如杭州府仁和县,成化八年军户有2857户,嘉靖二十一年减至776户,另有150户为丁尽户存户,锐减了72.8%(《(嘉靖)仁和县志》卷三《户口》);江西清江县,明初原额军户为5692户,崇祯六年仅存1142户,减少79.94%(《(崇祯)清江县志》卷三《户产志》),等等。
     虽然有种种机会脱军入民,但终归是以身试法,因此,相当多的军户选择了接受现实。但接受现实不等于坐以待毙,为了改变生活窘境,军户们发奋图强,勤治家业。由于地位低下,军户较民户更具有危机感,因而付出的努力也就更大。明制:军户不得分户。虽然立法意旨在于保证军役的完成,但在客观上防止了军户由于分家析产,造成复苏缓慢或骤兴骤败的现象出现。经过不懈的努力,军户从明中期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化。生活好转的军户开始谋求通过入仕、联姻等方式回归主流社会乃至进入上流社会,状况不佳的军户则向更底层坠落,被迫铤而走险,谋求脱去军籍,转为民户。
     军户的这种两极发展,对后代而言,都是好事。不同的是,脱逃军籍有违国法,后代出于“为尊者讳”的目的,往往隐而不宣或含糊其辞。而“勤于治业,家始饶裕”是祖先的莫大功绩,后世子孙必然大书特书,以彰显祖宗功业。在阐释军户通过家族奋斗回归主流社会这一问题时,个案资料无疑更为生动、具体,且更有说服力。
     综合《德清蔡氏宗谱》、《(余姚)夏氏家乘》、《(苏州)陶氏族谱》、《(祈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等谱牒资料可知,在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下,军户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大多摆脱了经济上的困境。经济上的解放和子孙的大量繁衍,使军役的负担逐渐退化到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明初对军户有严密约束的“军籍”,到成化以后对其已不存在多少实际意义。相反,军籍的存在使军户,特别是原籍军户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政府给予的差役减免优待政策。由于军役替补顺序逐渐固定为“继绝以嫡,嫡绝以支,支绝以同姓”(岳正:《送张鸣玉诗序》),原籍军户和在卫服役之卫所军户的联系越来越松散,直至断绝联系。原籍军户既不承担军役,又可享受免丁免役的优待,明显比普通民户高出一块。即便是仍有一定联系的原籍军户,由于大多有军业族产的存在,负担也很小。相比那些在明中后期既要出资供养卫军和募兵,又要承担民壮等役的民户,生活要好得多。可以肯定,相当多数的在晚明仍保持军籍的军户,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至少已取得了与民户相等的地位,甚至比之更高。另外,卫所军户与原籍军户相互独立发展的趋势,促使一些关注现实的士大夫开始思考改革办法,使之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军制改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开设卫学和武举,既给卫所军户提供了一个借入仕摆脱困苦生活的途径,也为民户中的才俊进入军队创造了条件。由于晚明国防形势严峻,大批业儒不成的知识分子通过武举进入明军领导群体,打破了金、元以来军队系统自我补充、自我代谢的封闭体制,打破了沿袭三百余年的封闭的职业户籍制度,实现军户与民户间局部的双向流动,并冲击了宋朝以来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
     二是均徭法、一条鞭法等行政系统采用的制度引入军事系统,减轻了卫所军户的徭役负担,限制了军官对军户的剥削压迫,有利于卫所军户地位的提高,而且给行政官员介入卫所事务创造了条件,对卫所管理体制、官兵关系有深远影响。在军屯等领域甚至出现了官、军一致对外的“阶级合作”现象。
     三是经济因素的不断渗透。均徭中的银差和一条鞭法中的纳银代役是表现之一;不限身份,强调金钱作用的募兵制度,始于自发后被政府接受的班军纳银免班制度是另一表现。最极端的是纳银免差操制度。军士选拔、服役不能以财富多少为条件是保持强大军事实力的一个前提,纳银免差操则是对这一铁律的公开践踏。这一现象是前朝所未曾出现过的,说明商品经济已经强大到可以腐蚀、瓦解旧有统治结构核心部件的地步。
     尽管如此,封建政权并没有解体,说明上层建筑在总体上仍有一定控制社会演进的能力。这种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为后来清兵入关,重整旧的社会体制,发挥了旧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残存力量的作用,暂时阻断中原地区社会发展进程创造了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新的社会形态在站稳脚跟之前必然要经历的曲折和反复。

</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FONT color=#cc0000>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FONT></TD></TR></TABLE>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width="100%" border=0><TR><TD align=middle colSpan=2><b><FONT color=#cc0000 size=3>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思考 </FONT></b></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align=right colSpan=2>万明 </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

    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思考

     万明
     
    晚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间段,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开端和经济全球化的开端。一
     对于明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最初笔者是从海外政策角度开始探索的。随着研究的深入,笔者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政策是浮在表层的,在政策演变的背后,影响政治的更为重要的因素不是政策变化本身,而是整个社会的变动,或者说是时代的演变。如果仅在政治史的范畴里,停留在政策层面,就难以理清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动。因此,社会变动的原因需要深入到极为复杂多变的社会内部去探求。
     在中国历史上,白银从贵重商品最终走向了完全的货币形态,是在明朝时期。单就研究明代白银本身,已经构成了货币史的重大意义。然而,其意义却又绝不仅此而已。西方学者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一书中译本出版后,白银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时书评如潮。但是,这部书的出版并没有弥补以往白银研究的不足之处,相反倒是使研究的实证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晚明社会出现的令人瞩目的变化,主要是从资本主义萌芽和商品经济发展角度加以论证和解释。对于以往形成的“规范”认识,近年不少学者进行了深层反思和质疑,这说明研究正在走向深化,研究范式的转换势在必行。但是,迄今学术界没有对货币经济在晚明迅速发展的现实给予足够的注意,很少留意白银在明代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以及白银货币化过程的重大影响。事实上,货币经济发展与商品经济发展紧密相联系,却又有着相对独立性。货币变动不一定是商品经济变化的直接和必然的结果,这一点已为货币学家所证实。笔者对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考察,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并试图以此作为一个全新视角对晚明社会变迁进行探索。二
     白银在明代经历了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明初,白银不是合法货币,明朝禁用金银交易。翻开《大明会典》,明朝典章制度中有“钞法”、“钱法”,却没有“银法”。但是,明后期白银普遍通行于全社会,白银占据了货币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迄今为止,对白银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外学术界均以《明史》中正统初年明英宗“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为根据,认为是朝廷法令推行的结果。然而,《明史》的高度概括是有问题的。经过对明初至成化年间徽州地区土地买卖交易契约427件中使用通货情况进行分析,明代白银不寻常的货币化过程就彰显了出来。
     明代白银货币化是自民间开始,经历了自下而上的发展历程,到成化、弘治(15世纪末16世纪初)以后,才为官方所认可,自上而下地展开。最重要的展开方式是赋役折银。明朝成、弘年间以后,白银从官方非法货币到事实上的合法货币过渡,白银货币化在整个社会全面铺开。随着白银货币化步伐的加快,白银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没有货币的流通,就不可能有活跃的市场,贵金属货币流通、循环,注入人们全部社会经济生活,使得市场前所未有地活跃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帮的形成、市镇的兴起,都是从这里开始,或者说可以在这里得到根据。由此,带来一系列制度变迁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整体的变迁。到嘉靖年间(16世纪40年代),这一货币化过程已经基本完成。隆庆元年 1567 ,明穆宗颁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一钱以下止许用钱。这条法令,是明朝在白银货币化客观现实下,明确“银钱兼使”的法令。其重要性就在于,这是明朝首次以法权形式肯定了白银为合法货币,而且是用法权形式把白银作为主币的货币形态固定了下来。因此,也可视作明朝建立银本位货币体系的证明。三
     由于白银渗透到整个社会,促使社会各阶层上上下下产生了对白银的需求。这一巨大的日益增长的白银需求,使当时国内白银储存量以及银矿开采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凸显了出来,求远大于供,白银价值增大,向海外的寻求成为必然。旧的对外贸易模式朝贡贸易不能满足需要,私人海外贸易蓬勃兴起,明朝海外政策发生转变。市场极大地发展,在基本覆盖了全国以后,迅速向海外扩展。
     中国海外贸易的开展,直接刺激了日本银矿的发现和开发。与此同时,西方葡萄牙人东来,恰于16世纪40年代到达日本,他们立即发现中日间丝银贸易可以获得巨大利润,于是积极参与其间,开展了活跃的中介贸易,并将贸易范围扩大到欧洲。西班牙扩张到亚洲以后,也几乎立即发现了需要白银换取中国商品的事实,紧接着就出现了美洲银矿的疯狂开采和运输。这些事件的发生,似乎不能以时间的偶合来说明,而只能以中国需求推动了世界矿产的开发来解释。因此,日本银矿产量的突然急剧增长,应该说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在中国巨大需求的刺激下促发的。而谈到美洲白银,我们以往大多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西方开始探寻新航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于黄金的需求,而不是白银。美洲白银在16世纪后半期被大量开采出来,与对中国贸易需求有着紧密联系。可以说,正是中国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日本、美洲白银矿产的大开发。丹尼斯·弗莱恩和阿拉图罗·热拉尔德兹提出世界贸易在1571年诞生的观点。我们认为,如以上述活跃的白银贸易为起点,那么时间应该提前到16世纪40年代,也就是中国对于白银产生大量需求,并且开始向海外寻求的时代更为贴切。正是从那时起,一个世界贸易网络开始建立,世界市场雏形开始出现;白银成为世界货币,在世界形成一个整体历史的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作用,也已经显示了出来。四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货币发展最为复杂、变动也最大的时期,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白银由民间社会自发崛起。中国社会内部产生的这一白银货币化进程,形成了强劲的发展趋势,不仅完成了货币体系的转变,而且渗透到全社会,引发了社会巨变。以贵金属白银为标志,明代中国与两个重要历史转折开端相联系,一是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开端。简言之,在多层面的深刻变迁上体现了出来:(1)货币层面,从贱金属铜钱向贵金属白银转变;(2)赋役层面,从实物和力役向货币税的转变;(3)经济结构层面,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4)社会关系层面,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关系转变;(5)价值观念层面,从重农抑商到工商皆本;(6)社会结构层面,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鉴于此,我认为白银货币化过程,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过程,也就是中国市场经济萌发的过程。这是我们研究晚明社会的一把钥匙,证明了晚明社会变迁带有根本性社会转型的性质。
     另一是经济全球化的开端。白银货币化是转型变革中的中国与正在形成中的整体世界相联系的产物,也即中国与世界互动关系的产物。这里所要强调的是,由于中国社会内部发生的变化,白银货币化初步奠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需求,市场经济萌发并以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极大地扩展,中国由此主动走向了世界。而不是如既往所认识的,是西方东来,中国才被动地与世界衔接起来。世界经济体系不是西方创造的,当世界逐渐形成为一个整体的世界之时,明代中国曾积极参与了世界经济体系的初步建构,为整体世界的出现做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就此而言,明代白银货币化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和整体世界新时代的到来,它在中国史乃至世界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FONT color=#cc0000>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FONT></TD></TR></TABLE>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width="100%" border=0><TR><TD align=middle colSpan=2><b><FONT color=#cc0000 size=3>晚明富民的救荒 </FONT></b></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align=right colSpan=2>张兆裕 </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

    晚明富民的救荒

    张兆裕
     
    作为掌握了大量财富的群体,富民在明代救荒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他们经历了从支持政府到晚明独自开展救荒的过程。这种情况反映了晚明富民势力的壮大和自主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荒政的失败,以及社会权力的分化。
     一、富民参与救荒的原因及影响
     明宣德以后的一个时期,富民参与政府救荒十分踊跃,杨士奇记载说:“四方之民,祗体上心,竞出谷于公庾,以为荒岁赈给之助。无间远迩,风动云集。”参与者不仅有田主士绅,还有不少商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富民的态度有了变化,向政府提供捐助的人数减少,数额也降低了,动辄数十人、千余石的捐助景象没有了。此种变化在明成化时已比较明显,其后尽管朝廷的旌奖标准一降再降,以至出谷二十石、银二十两就给与冠带,但响应者仍然寥寥。万历时的著名学者焦竑描述说:“往岁大祲,主上忧劳万民,至出内帑以倡之,海内应者,指不几诎。”
     造成变化的原因,一是政府的一些救荒政策产生了副作用。如从弘治开始,政府整顿荒政的力度加大,最突出的一点是把州县备荒积谷数额与地方官的升迁挂钩,这对调动官员的救荒积极性很有作用。但由于所定数额过高,完成起来困难极大,促使一些官员为完成定额及救灾任务不择手段,如强行向富民摊派,如侵占富民捐献出来的义粮义米等等———“以致征募之先,人不乐有大户之名,恐将来本里有事得指名妄报,虽有仁心,自然废沮。积蓄之后,又恐官府那借,将农夫手足胼胝、民间锱铢积累者一朝乌有,则遵行之念又息”。“聪明残刻之士,平日不知爱养斯民,此心先与他隔绝了,即有仓廪,富民岂肯好义乐施?”政府整顿荒政之举产生了副作用,挫伤了富民参与救荒的积极性。
     二是政府旌奖的贬值也影响了富民的积极性。富民在捐纳后,虽然得到了一些奖励,但他们并未因此获得更多的承认。譬如成化二十年山陕大饥,政府重开纳粟入监之例,但通过捐纳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员,“两阅月放回依亲,有告愿自备薪米寄监读书者听”,进入国子监只二个月就被赶回了家。在晚明轻视、歧视纳粟的监生、官员是很普遍的现象。传统的意识只看见这些纳粟者对固有制度的破坏,却忽视他们在特殊情况下所起的作用。这种不宽容,削弱了政府救荒政策的号召力,也使富民对捐献的价值产生疑虑。
     此外,富民保富的思想也起到不小的作用。富民拥有巨大的社会财富,他们的向背,对于一个王朝的兴衰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个群体与封建专制政权的关系,也能反映这个制度的牢固或松弛。从明代富民参与政府救荒的变化情况看,富民与政府之间在明后期产生了隔阂,这种隔阂尽管不足以使专制制度瓦解,却使明王朝的统治力量受到严重削弱,救荒方面得不到强有力的支持,荒政陷入困境,整个经济运行也受到影响。万历以后,当政府因经济拮据不得不加赋时,遇到的激烈反对,大多来自富民。此时,政府与富民之间已不是简单的隔阂,而是离心离德。因此,明代社会出现一些大的变化也就不奇怪了。
     二、富民独立救荒的作用和意义
     富民在淡出政府荒政的同时,开展了独立的救荒活动。他们立会建仓,实施社区救济,赈济佃户,形式多种多样的小范围救济,在救荒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而官府与官员成为被动者。
     一些州县的主官虽然参与救荒,但实际起作用者是当地的富民。杨涟在《应山赈荒纪事文》中对应山粥厂是这样记载的:“赈粥之举,一二友人倡之,郡邑大夫主之,诸慷慨士力任之,众善襄成之。……往是粥事多以三月始终耳,首事诸友人曰:三月而枵弗能待也,枯肆而后西江救,无益已,故始以二月;若赈止而弗及新也,饥犹无以望腹也,故终以四月。”府县的主官虽然“主之”,但从赈期的确定,到一些具体细节,显然不是那些“主之”者能说了算的。
     更有甚者,地方官在救荒赈济中只是充当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角色。崇祯十四年浙江饥荒,山阴祁彪佳倡议赈救———“越中大饥,即一村镇之中,流移乞丐,死者日以五六人计。恻然怜之,亟拟赈救”。为了赈济天乐乡贫民,使其渡过饥荒,恢复生产,祁氏进行了募集资金、助民开垦的活动。在整个过程中,当地的官员的参与只限于向此活动进行捐助:“会计钱谷,得盐台守宪之捐助,计一百五十金;邑父母复助米三十石,司宪陈公祖特助米十五石。”祁彪佳用这些捐助和其他富民的捐助,资助和组织天乐乡贫民开荒种田六千八百余亩。
     晚明一些地方的情况说明,这些地区富民在救荒中已成为主动者,代替了政府的部分作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这意味着他们经济力量的增强和实际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他们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意识、主导意识增强了。
     富民开展独立救荒,一方面是富民对官府救荒政策措施的否定,是富民与政府出现隔阂的结果;另一方面,他们采取的具有效果的救荒形式,对稳定社会秩序很有益处。但应该看到,这些救荒活动,也将饥民们获生的希望寄托在了富民们的身上,而不是政府,这与专制制度的需要并不完全一致。小范围的救济,将功德归在了富民自己的名下;倡导和实施独立救济,减少官府的干预,造成新的救荒力量的出现,这与专制的统一和服从的要求并完全不合拍。富民的善举,是富民以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经济上的牺牲,从官府那里获取了参与政事的权利,分割了政府的救荒权。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晚明富民救荒的种种行为,未尝不是对专制制度的动摇和破坏。或者说,富民在晚明救荒中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其本身就意味着专制制度出现了危机。

</TD></TR><TR><TD class=bodayfont14 colSpan=2><FONT color=#cc0000>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FONT></TD></TR></TABLE>
发表于 2005-5-3 2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搞笑了 东林党也叫民主?  他们只要是与自己意见不和的人一律排斥 就因为这态度所以在与太监争夺权利的时候得罪很多大臣 以致失势 就是因为不民主才倒台的 你却说他民主 笑话说的不错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5-3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才是搞笑,拿出例子来
发表于 2005-5-3 23: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issheart</I>在2005-5-3 22:56:31的o(︶︿︶)o 唉:</B>
楼上的才是搞笑,拿出例子来</DIV>

李贽就是因为哲学观念和东林党人不同,被这帮动辄以数千年前道德观念来绳准别人的东林党人害死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5-3 2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李贽的事迹我不是很熟悉,具体东林党在期间做了什么还请阁下明示.我查了一下网络,李贽其人的观点是否定八股文的,这应该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吧,明廷怎么会容忍他这么久,还让他刊印了那么多著作?明末这样不同的哲学观点很多吧,而且也能激烈的争吵,这正说明了明朝比清的文化上开明了不少.他被万历下狱,但是只是需要押解回籍,最后他是自刎而亡的吧.</P><P>还有sunyan曲解了民主的意思,东林党反对君主独裁,反对国家征收商,扶植工商业发展,并且有了初步的政党观念,这就是有了民主的萌芽.你不能要求以现在的观念来看待东林党,英国资本主义早期阶段党派争吵也是很激烈的,也会排斥异己,但是照这条路发展是不会错的.请你认真的看了上面的文章再反驳不迟,否则我只能认为你根本就是瞎搅和</P>
发表于 2005-5-4 0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李贽就是因为否定儒学的正统观点,最后被逼得自杀的,当然东林党人不是他死的唯一因素,但是可以说是最大的原因。</P><P>东林党人根本没有容忍和自己意见观点不同的人的胸襟,凡是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他们都斥为奸臣,如此怎能说是民主?他们掌权只会用自己的独裁取代别人(君主)的独裁,根本不可能容忍反对自己的人。英国的政党竞争再厉害也有一条底线,那就是要容忍反对党派的存在,这才是民主的精髓所在。东林党人离这一点差得十万八千里,他们上台,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另一个张居正(他们其实比张居正差远了,张居正对高拱也很残忍,但起码他还有实际办事打理国政的能力,自己独裁能把经济搞上去。东林党人就会空谈道德,真要让他们治理国家,早完蛋了)。反对他们的人在他们上台后不会有好日子过。</P>
 楼主| 发表于 2005-5-4 0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错,东林党是反对异己,他们反对的是阉党,反对魏忠贤,绝对是不能允许这些败类存在的.这些人难道不是奸臣吗?为这个阉党对东林党人大开杀戒,他们其他的劣迹还请明示.我只看到,他们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名联,他们积极参与国事,参政议政.这比满清统治下的一心只读八股文的腐儒不知道强多少倍了.你对东林党和偏见从何而来?</P><P>你不要把西方初期的民主想的那么好,断头台是为谁设立的?罗伯斯比尔怎么死的.</P>
发表于 2005-5-4 0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他们是反对阉党,可他们绝对不仅仅反对阉党,他们反对一切政见跟自己不合的人,凡是不合他们口味的大臣,他们就斥之为奸臣,这完全是民主的反面。</P><P>积极参与国事不能说是民主,看他们怎么参与国事,又是怎么对待其他的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参与国事者,才能判断他们是不是民主。我就看到东林党人对所有和自己有异见者都骂为奸臣,要除之而后快。</P><P>还有法国大革命和没有民主政治,罗伯斯比尔被杀本身就是恐怖统治的结果,每人说他是因为民主被杀的。</P>
 楼主| 发表于 2005-5-4 1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已经说过了,不要以现在的眼光看待当时的情况。你首先应该看看东林党包括复社的政治主张,是否值得提倡,是否有利于我们朝资本主义改革方向发展。而且各种学术流派能够互相辩论攻击本身就是说明了那时的知识分子思想活跃有自己独立的政治观点和抱负。你在满清统治下可曾看到这样的景象?</P><P>法国大革命时期就是在民主诞生之时,罗伯斯比尔就是被政敌所杀,但是不妨碍民主的生根发芽。同样如果东林党人当政,也许最惨的是阉党魏忠贤之流,这些人该不该杀。</P>
发表于 2005-5-5 15: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民主本来就是近代现代的产物    不用近代现代近代标准用什么标准? </P><P> 东林党排斥异己  比如攻击方从哲   民主就是民主 路易14实行了一些对资本主义有促进作用的措施 但他就是个独裁者 东林党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派出现 从这点说他和阉党是没有区别的  </P>
发表于 2005-5-5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中国的政党制度最晚从唐朝就开始了。当时就有“李党”“牛党”之分。
 楼主| 发表于 2005-5-5 2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b><FONT color=#000066>中国sunyan你还是好好看看上面的文章了解一下东林党的政治主张再说.阉党也算政党,开什么玩笑,你学过历史吗?阉党就一帮祸国殃民的败类的集团,他们的目的就是升官发财,和东林党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些在史书上已有定论,我不知道你想在这里说明什么,为什么极力要诋毁东林党?想说明中国人只配读八股文不配有民主思想?</FONT></b>
发表于 2005-5-7 06: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东林党人也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官僚团体,纯粹是为了自己利益而结合在一起的大地主和官僚,说句实话,没有东林党,也许南明还有机会成为南宋。以下摘自顾诚《南明史》:</P>
<P><FONT size=3>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东林—复社中一些骨干人士在继统问题上所起的恶劣作用,他们的一些偏见深入人心,一直沿袭到现在。事实上,当时的有识之士都主张由福王朱由崧继统,如淮抚路振飞“遗书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谓伦序当在福王,宜早定社稷主”。刘城《上阁部史公书》中说:“自都门失守,大行皇帝凶问频传,虽所传不一,大略颇同,公率先诸臣奉迎福藩殿下,临莅南京,此中外臣民之愿也。”下文说他见到的诏旨仍用监国名义,“未有御极之意”,他极力主张应该“早上尊号”,理由是“伦序应在福藩,大宝之御无可迟滞之端”。给事中李清、章正宸,进士郑元勋等人也持相同态度。李清记载:“北都变闻,在籍钱宗伯谦益有迎潞王议。扬州郑进士元勋密语予:‘予语里人解少司马学龙曰:福从此始矣,神宗四十八年,德泽犹系人心,岂可舍孙立侄?况应立者不立,则谁不可立?万一左良玉挟楚,郑芝龙挟益,各挟天子以令诸侯,谁禁之者?且潞王既立,置福王于何地?死之耶?抑幽之耶?是动天下之兵也,不可。”接着又说章都谏正宸力主应“以福藩为国本”,“时草野闻立潞,皆不平;及(福)王监国,人心乃定”。<B><U>然而,江南士绅中的一部分东林党人却从狭隘私利出发,强烈反对由福藩继统,原因是朱由崧的祖母是备受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从万历到天启朝廷上围绕着储君问题展开的“妖书”、“梃击”、“移宫”等轰动一时的案件都同郑贵妃有关,何况正是由于东林党人的力争,神宗和郑贵妃希望立福王朱常洵(即朱由崧的父亲)为太子的图谋才化为泡影。因此,他们担心一旦朱由崧登上帝位,重翻旧案,自己在政治上将会失势。</U></B>在籍礼部侍郎钱谦益当时被视为东林党魁,他两次从原籍常熟赶往南京,以“立贤”为名,到处游说,提议迎立潞王朱常淓。支持钱谦益的有南京兵部侍郎吕大器、南京户部尚书高弘图、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府詹事姜曰广等人。一度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首席大臣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是倾向于东林党的人物,他内心里对拥立福王有所顾忌,但又认为应该按伦序迎立神宗的子孙。</FONT>
.........</P>
<P><FONT size=3><B><U>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官僚(他们大多是东林—复社人士)有一个如意盘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没,朝臣除极少数“死节”以外几乎都投降了大顺政权成为“从贼伪官”;一方面又以不准起用“逆案”等旧例为理由阻挡另一批在野官绅入仕,这样可以为自己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铺平道路。</U></B>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朱由崧不得不凭借四镇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无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四镇的遥控朝政,使东林—复社党人垄断朝政的图谋遭到重大挫折,这本来是他们自己种下的苦果。<B><U>然而,一贯以清流自命的东林—复社骨干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击投机取巧的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铖,似乎事情全坏在马阮乱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连袂而去,众小翩翩入朝,终于导致南京弘光政权的覆亡。</U></B>这种观点由黄宗羲创立的浙东史派发扬光大,流传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时候,大臣多是东林—复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姜曰广、高弘图、张慎言、刘宗周等人相继被排挤出朝。然而,这并不是掀翻逆案的结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贤逆案中的人物极少起用。何况,弘光朝廷面对的是“大顺”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官绅无关大局。清兵进入北京后留用大批降闯官员、礼聘逆案首魁冯铨,是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败之著。弘光朝廷内部矛盾酝酿和激化始终是围绕“定策”问题展开的。就东林—复社骨干人士而言,本意是从帮派利益出发反对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东林—复社骨干人士希望破产。四镇和及时转舵的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诩,洋洋得意。东林—复社人士妬意倍增,他们既不敢把矛头指向“当今皇帝”,只好把马士英作为攻击的靶子。

马士英固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称之为“阉祸”更是无中生有。马士英热衷于权势,这在明末官场上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政治态度上,他原来倾向于东林—复社,陈子龙自撰年谱云:“贵阳(指马士英),先君同籍也,遇予亦厚。其人傥荡不羁,久历封疆。于门户之学,非素所深研也。”杜登春《社事始末》说:“南中建国,贵阳马士英为娄东(指复社首领张溥)好友,一时拥戴窃柄,甚引重东林,起用钱(谦益)、陈(子龙)、夏(允彝)诸君子。……复社中失节者(指在北京投降大顺政权)贵阳阳加叹恨,阴为矜怜,悉欲置末减。及福藩恣用私人,搜罗珰孽,而阮大铖辈尽起而谋国是,外则附贵阳以招权纳贿,内则实为珰人翻局之计。”东林—复社人士抨击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铖。由于阮大铖名列崇祯初魏忠贤逆案,于是把掀翻逆案作为马士英的一条主要罪状,全线出击。然而,这条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

第一,阮大铖为人小有才,本非志节之士,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贤逆案是否恰当又是一回事。归庄写道:“怀宁阮大铖,初本清流(即东林),……阮在垣中(六科给事中)资既深,佥都御史左浮邱(光斗)其同乡也,因欲其掌科,而高邑冢宰、无锡都宪疑其人,以为不可;嘉善魏廓园(大中)初还朝,即转吏科都给事中。阮谓资应属己,而魏夺之,遂激而入邪人之党。……激成阮入彼党,未始非失计。盖阮实有可用之才,惜诸君子无使贪使诈之作用也。”当魏忠贤声势煊赫之时,阮大铖并没有明显的劣迹,在朝时间也极短。他之所以列入“钦定逆案”原因是崇祯帝继位,魏忠贤刚刚垮台,朝廷上两派势力的争斗尚未明朗化,阮大铖急于入朝做官,草拟了两份内容不同的奏疏,一是专攻魏党,一是所谓“合并共算”,也就是既攻魏党又攻东林。他派人把疏稿送往北京请友人杨维垣相机行事。不料,杨维垣取己所需,把后一疏封进。这件两面开弓的奏疏通过邸报流传后,东林人士为之大哗。阮大铖因此以“阴行赞导”的罪名列入逆案第三等,永不叙用。平心而论,东林—复社人士门户之见极深,他们把阮大铖打成逆案很难自圆其说,比如说他谒见魏忠贤后随即行贿给魏的门子赎出名刺,就是莫须有的罪状;说他在魏忠贤得势之时即辞职还家是早已看出魏忠贤必定垮台,更站不住脚。阮大铖在魏忠贤垮台之后还看不清政局的走向,怎么能说他在天启年间就预知朱由校会短命、崇祯帝将即位?总之,“阴行赞导”的罪名难以成立。阮大铖触霉头是在崇祯初出于投机得罪了东林党人。王思任说他“时命偶谬,丁遇人疴,触忌招諐,渭泾倒置,遂放意归田,白眼寄傲,只于桃花扇影之下,顾曲辩挝<B><U>”。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这在当时的留都也是极平常的事。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U></B>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阮大铖挂名“钦定逆案”,有口难辩,一败涂地;陈贞慧等人自以为痛打落水狗,功德无量。

<B><U>崇祯十四年(1641),东林—复社人士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贿司礼监太监,使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辅。</U></B>阮大铖为了东山再起,一面参与拼凑贿金,一面向“东林诸君子”苦苦哀求:“所不改心以相事者,有如兹水。”一些东林人士表示谅解,又遭到周镳等人的坚决反对。周延儒既然得到阮大铖的资助。又碍于东林骨干的要挟,采取折衷办法,接受阮大铖的推荐,起用其同年好友、革职遣戍的原宣府巡抚马士英为凤阳总督。马士英自然对阮大铖有怀恩必报之念。他出任弘光朝廷首席大学士以后,就以定策和边才为名竭力推荐阮大铖,上疏说:“臣至浦口,与诸臣面商定策。大铖从山中致书于臣及操臣刘孔昭,戒以力扫邪谋,坚持伦序。臣甚韪之。但本官天启年间曾任吏科都,同官魏大中争缺,本官虽近让,与当时诸臣嫌隙遂开,因牵入魏忠贤逆案。其实本官既未建祠,未称功诵德,径坐以阴行赞导。夫谓之赞导,已无实迹,且曰阴行,宁有确据?故臣谓其才可用,罪可宥也。”马士英的上疏立即遭到东林—复社人士的强烈反对。他不顾其他阁臣异议,亲自票拟,六月间取得弘光帝同意:“召逆案为民阮大铖冠带来京陛见。”阮大铖出仕已成定局;八月,弘光帝又依从安远侯柳祚昌的提议,不经朝臣会议,直接任命他为兵部添设右侍郎。</FONT></P>
<P><FONT size=3>
第二,马士英建议起用阮大铖原意只是报知遇之恩,并没有掀翻“逆案”的意思,比起史可法开“逆案”之禁要保守得多。这点从他在奏疏中为阮大铖开脱“阴行赞导”的逆迹可以得到证明。陈子龙记载他曾劝告马士英不要“犯天下之怒”起用逆案人物阮大铖,马士英回答说:“逆案本不可翻也,止以怀宁一人才,不可废耳。”马士英本是倾向东林的人物,他没有很深的门户之见,爬上首席大学士之后,颇想联络各方面人士,特别是东林—复社的头面人物,造成众望所归、和衷共济的局面。阮大铖废置多年,不甘寂寞,安排适当官职,任才器使,对弘光政权并不会造成多少损害。相形之下,<B><U>东林骨干的迂腐偏狭令人惊异。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出仕以来从来没有什么实际业绩,而是以讲学结社,放言高论,犯颜敢谏,“直声名震天下”,然后就自封为治世之良臣,似乎只要他们在位,即可立见太平。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甲申夏初,明朝南方官绅处于国难当头之时,东林—复社的主要人物关心的焦点不是如何共赴国难,而是在残存的半壁江山内争夺最高统治权力。排除福王继统的阴谋破产后,他们又出于防微杜渐的考虑惟恐阮大铖起用导致整个“逆案”掀翻。于是,抓住马士英推荐阮大铖一事大闹朝堂。名望甚高的刘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说:“大铖进退,关江左兴衰。”人们议论明末以来的党争时,往往受东林骨干人士的影响,偏颇特甚。黄宗羲起的作用最为恶劣。他因为反清义士夏允彝的遗著《幸存录》持论比较公允,竟然大动肝火,专门写了一篇《汰存录》痛加驳斥,指责夏允彝“是非倒置”,所著《幸存录》是“不幸存录”。黄宗羲的基本论点只是一句话,东林人士是“君子”,与东林异调者为“小人”。夏允彝书中说:“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边制寇,卒无实着。”黄宗羲真不愧是刘宗周的弟子,反驳道:“夫筹边制寇之实着,在亲君子远小人而已。”这无异是说,东林—复社人士孜孜以求的正是一派掌权,达不到目的就破口大骂。</U></B></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7 6:25:52编辑过]

发表于 2005-5-7 0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东林党人醉心于功名权势,并为争夺这些东西而拼命内讧,却对自己所处政权即将灭亡无动于衷,真可谓巢于飞幕之鸟,游于沸鼎之鱼,这些人的愚蠢和短视我每次读南明史的时候都感到难以置信(当然南明政权的其他成员也没几个好东西),这些作为即使在太平盛世也足以让一个政权败亡,更何况是有强敌虎视眈眈的南明政权?更可笑的是300多年后居然有些人把东林党人这些奸臣称为民主的先驱</P>
发表于 2007-11-17 19: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哈哈,楼上的拿几个败类说事,行吗?</P><P>不管什么党什么派,败类都是有的,况且是封建王朝的不怎么掌握实权的学术党派。</P><P>楼主所说的民主,你以为是近代三民主义啊!哈哈,搞不懂楼主意思,最好不要枉加评议!!</P>
发表于 2007-11-17 19: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中国sunyan</I>在2005-5-5 15:32:00的o(︶︿︶)o 唉:</B>

<P>民主本来就是近代现代的产物    不用近代现代近代标准用什么标准? </P>
<P>东林党排斥异己  比如攻击方从哲   民主就是民主 路易14实行了一些对资本主义有促进作用的措施 但他就是个独裁者 东林党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派出现 从这点说他和阉党是没有区别的  </P></DIV>
<P>注意民主,是用汉字写的民主,并不是外国的什么狗屁民主,那对于中国人来说没有用的!楼主论的是中国民主,你所说的近代标准压根对于中国就不存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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