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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問道] 《召南·采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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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19: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全诗阅读:
于以采蘋(贫),南涧之滨。于以采藻(早),于彼行潦(型老)。
于以盛(成)之,维筐及筥(举)。于以湘之,维錡(旗)及釜(辅)。
于以奠(店)之,宗室牖(友)下。谁其尸之,有齐(斋)季女。
二、《采蘋》解题:
1.关于采蘋以及中国历史观念:
蘋(pin2)是一种水草的名字,形状像马蹄子,生长的时候沉没在水面以下。这种水草可以用来做菜吃,在这里是用来作为祭品。
《关雎》里,后妃采荇菜;《采蘩》里,夫人采蘩草;此诗中,大夫之妻采蘋。这三种菜都是用来作为祭品使用的,由此体现出礼的等级。
从“反传统”风潮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都在大力批判所谓“封建等级制度”,批判“封建礼教”,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待呢?
“封建”二字,在中国历史传统里,本来是指“封邦建国”,也就是通过分封的方式建立众多诸侯国,各诸侯国共同构成天子统摄之下的“天下”。
按照传统的历史观念,与“封建”相对应的时代,应该是夏商周三代,在传统中称之为“三王时代”,钱穆先生称之为“封建制时代”。
夏禹、商汤、周文王亦即“三王”,是三位圣王;伯益、伊尹、伯夷、周武王、周公,都是这个时代的圣人。
三王时代之后是“五伯(霸)时代”,虽然这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但是,至圣先师文宣王孔子、道君老子,都是这个时代的圣人。
三王时代之前是“五帝时代”,华夏经典之中盛称的、《中庸》之中说孔子所“祖述”的天子“尧舜”,便是“五帝”之中的两个;这个时代,也可以称之为“禅让制时代”。
“五帝时代”之前,则是“三皇时代”,即伏羲氏、神农氏、轩辕氏时代,在中国文化历史上,一直认为三皇时代是人类认识到大道、天道、地道、人道的时代。
北宋邵雍先生说,三皇时代以道治国,犹如春季;五帝时代以德治国,犹如夏季;三王时代以功治国,犹如秋季;五伯时代以力治国,犹如冬季。
这种历史观念,表面上看来,是“厚古薄今”,但是,其实则是“师古成今”,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是子孙对祖先的敬重,是后人对圣贤的尊敬,是人们谦逊好学的精神。
可是,近百年来,我们为了救亡图存、保族保种,一时之间接受了西方传来的“小人之道”、“霸道”、“夷狄之道”,称之为“新思想、新文化、新道德”。
为了使这种所谓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道德”在中国立足、扎根、普及,采取了“大破大立”的方式,于是千方百计、狂轰滥炸中国本土产生的“圣贤君子之道”、“王道”、“华夏之道”,称之为“旧思想、旧文化、旧道德”。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反传统”。
为了达到“大破大立”的目的,对中国的“经史子集”做了重新的解释和评定,对中国历史也做了重新解释和评定。
对经史子集的重新解释和评定,彻底否定了“经”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取代了“经”的地位,从而中国文化的标准被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取代了。
对中国历史的重新解释和评定,是把三皇时代和五帝时代看作是极其落后的原始社会看待了,把三王时代和五伯时代看作是非常野蛮的奴隶社会了,把战国之后、清代之前的历史看作是充满剥削压迫的封建社会了。这叫做“唯物史观”。
当我们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之后,接受了“否定之否定”的观念,把历史进程看成了“螺旋式上升”、“不断发展前进”的“厚今薄古”式进程,也由此而采用了与之密切关联的历史名称。
因此,共产主义社会成了我们最高的、最后的理想社会,我们这个时代也当然成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先进、最文明、最理想的时代;资本主义不如共产主义;封建社会不如资本主义社会;奴隶社会不如封建社会;原始社会不如奴隶社会。
总之,这种观念意味着我们的祖先都不如我们,历史上存在过的所有制度都不如我们现在要建立或正在建立的制度,所有的中国圣王、华夏经典都是过时的乃至反动的东西。
甚至在之前的几十年里,我们曾经把“新中国”建立之前的所有中国历史一概称之为“万恶的旧社会”、“黑暗的旧社会”、“吃人的旧社会”,最近几十年我们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个称呼。
这个称呼我们现在不大使用了,不过,这个过程中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却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因为它已经使我们“习惯成自然”,就在我们不知不觉地思考问题的时候,这种观念便不假思索地出现在我们心中、脑海。
要想恢复中国传统文化,就必须恢复中国经典的地位,恢复中国圣王的地位,恢复中国传统的历史观念。这不仅仅是关系到中国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每个人、全人类的问题。
因为中国经典和圣王所传的道,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正道、大道,是人类社会之所以是人类社会的正道、大道。
2.关于等级制度:
现在,只要我们一提到“等级制度”这个词语,往往马上就会产生一种不自觉的反感,会习惯性地否定它。原因何在呢?
“推翻旧制度”的“革命时期”,似乎是破坏“秩序”的时期;“建立新中国”的“和平时期”,似乎是建立“秩序”的时期。
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对“秩序”这个词的解释上。应该被推翻、被破坏的“秩序”,其实已经不是合理的“秩序”了,徒有“秩序”之名,而无“秩序”之实,其实只是“无序”的混乱。
应该建立的“秩序”,就是要建立名副其实、合情合理的“秩序”,其实也就是变“无序”为“有序”。圣人告诉我们的“秩序”,恰恰就是合情合理、名副其实的秩序。
所谓合情合理、名副其实的秩序,也就是等差、级别合情合理、名副其实。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人,都不可能没有等差、级别,即使是两个人在一起,都会有上下、左右、前后之别,何况是一个国家的人呢?
所以,问题不是出在“等级”上,而在所确定的“制度”是否合情合理、名副其实上。既合情合理,又名副其实的制度是什么样子呢?“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位、各尽其能而已。
君臣是有德有功之人,然后能使政令符合仁义之道,从而保证贤德君子可进,而奸佞小人能退,由此而达到国泰民安。这叫做“得位”。
神在天,鬼在地,人在天地之间,天地人各在其位、各尽其责,互不侵扰,这就是天地人符合天道、地道、人道,天地人的秩序由此而得到保障。
天在人之上,地在人之下,这是天地的“秩序”;君在民之上,臣在民之下,这是国家的“秩序”;父亲在子女之上,母亲在子女之下,这是家庭的“秩序”。“君臣”以及“父子”的“秩序”是效法天地的秩序而来,我们称之为“礼”。
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生养人与万物而不居功,这是天地人之间的“和谐”;君主像天一样无私而仁民爱物,臣子像地一样无私而保民,这是君臣民之间的“和谐”;
父亲供养妻子儿女,母亲照顾丈夫子女,使家庭和睦安宁,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和谐”。君臣民的和谐以及父母与子女的和谐,效法天地人之间的和谐,我们称之为“乐”。
华夏经典所讲的是“礼乐治国”,而不是仅仅讲“以礼治国”或者“以乐治国”。没有和谐精神的“礼”,不符合经典原则,所以不是名副其实的“礼”,这种名不副实的“礼”,必然导致离心离德。
没有名副其实、合情合理的秩序、分工、等差、级别,不可能达到和谐,所以,和谐必须从维护秩序的“礼”做起,这就是《论语》之中有子所说的: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然亦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如今,我国政府倡导“和谐社会”,这个方向非常美好,可是,如果不从“礼”做起,就谈不到“秩序”;没有“秩序”,不可能达到“和谐”。
当奸佞小人身居高贵之位,而贤德君子深受排斥打击的时候,也就是国家失去秩序的时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重新恢复秩序的时候,“革命”由此而发生。
所以,所谓“革命”,不是要破坏“等级制度”,而是因为“等级制度”被破坏得名不副实、违背情理,才要恢复名副其实、合情合理的“等级制度”。
所谓的“封建等级制度”,如果说是指从战国到清代的“等级制度”,那么,我们可以说,其中有违背情理、名不副实的“等级制度”,这是应该予以摒弃的,但绝不能说那两千多年的“等级制度”都是违背情理、名不副实的。
假如把华夏经典当中所说的“等级制度”也称之为“封建等级制度”,那不仅名不副实,而且也可以说是彻底否定了中国文化的经典和圣人,也彻底放弃了我们一代代祖先的理想和追求。
3.从“蘋”字谈“夫妻平等”的弊端:
关于“采荇”与“采蘩”的象征意义,我们前面已经说过,那么,“采蘋”是否也有象征意义呢?应该也有。
也许有人会说探求其中的象征意义是穿凿附会,这么一首小诗,哪来的那么多象征意义?这么说恐怕不能说是懂得读诗,或者说没有象征意义的诗就算不得是一首好诗。
即使是一首比较好的诗歌,也往往都会有象征意义,更何况是《诗经》之中的诗歌呢?“经”之所以为“经”,不仅在于其中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且在于它“以小言大”、“以近言远”。
大家知道北岛著名的诗歌《回答》,其中那句“在镀金的天空中,飘满死者弯曲的倒影”,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它字面的意思,更需要理解它内在的涵义,只有理解了这种内在的涵义,我们才能算是理解这首诗。
如果说“采蘋”没有什么象征意义,那么,为什么还要区别后妃“采荇”、夫人“采蘩”、大夫之妻“采蘋”呢?反正都是用来作为祭品,随便列举出一种祭品也就可以了。
那么,“采蘋”有什么象征意义呢?或者说有什么内在涵义呢?《韩诗》解释说:“沉者曰蘋,浮者曰藻。”首先,我们就从“沉”字来解释“蘋”的象征意义。
“沉”字,本义为一个人或一个物进入水中,而且是自觉自愿地进入,如果是被迫进入便成了“淹没”的意思了。女子出嫁,如果能自觉自愿地跟随丈夫,自觉自愿地接受丈夫的家人和家庭,也可谓妇女对妇女身份的自我认同。
女子婚后,假如其心情长久游离于新婚家庭之外,那么,不仅自身难以得到幸福,不仅夫妻难以和睦相处,不仅难以善待公婆,而且也会使亲生父母为她而担忧,给亲生父母带来麻烦,因为这意味着与丈夫、与婚后的家庭不能同心同德。
俗语说:“女生外向。”这句话貌似对女子的鄙薄,其实却是事实,而且也应该如此。如果“女生”而不“外向”,那么,很难完成婚前和婚后的转变。
近百年来,我们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好像非常好,却不知道这是既危害妇女又危害家庭社会的提法。
当然,其中所包含的男女之间谁也不能歧视另一方,符合礼乐的原则,这是可取的,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夫妻之间谁也不是服从谁的关系,这意味着夫妻之间失去了礼的原则,这是不可取的。
夫妻之间失去了礼的原则之后,意味着不把夫妻当作一家人看待,而是把夫妻看成了“搭伙过日子”的、并列的两个人了,由此而导致的问题很多。
这样一来,夫妻关系不稳定的多了,争吵的次数增加了,离婚率提高了;不仅夫妻组成的小家庭不稳定了,而且由此而使很多父母、子女深受其害,几代人构成的大家族几乎彻底不存在了。
再往大处来说,从家庭到国家、民族,成了“人各一心”了,顶多也只是一个一个的利益组合了,人情淡漠了。
我们现在没有了钟鸣鼎食的大家族,没有了四世同堂、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连两代同堂都名存实亡了,因为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只要一结婚,就马上分家单过了。
分家单过之后,小夫妻能够自己由着自己去过日子了,真是自由自在了,可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观念完全被打破了,父母(公婆)无意之中被当作累赘了。
这样的小夫妻,在有了孩子以后,才把父母或公婆接到家里来给他们看孩子,无意之中,在小夫妻的心目中,把父母或公婆放到了第二位,而把儿女放到了第一位。
这样一来,小夫妻平时远离父母公婆,难以对父母或公婆尽孝,对子女孝心的自然影响也就大大的减弱了。毕竟培养子女的孝心,父母的身教是非常重要的。
“沉”字,又有深沉、谦逊、幽隐、不张扬的意思。贤惠的妻子,绝不张扬,而是默默地尽职尽责,遵守妇道,夫唱妇随;所谓良母,也不是对孩子严加苛责,即使是孩子有错误乃至罪过的时候,也常常是交由丈夫管教,或者借丈夫的名义管教,比如“看你爸爸不惩罚你!”这样的说法。
可是,近百年来,因为倡导“男女平等”,所以,《三字经》中所说的“子不教,父之过”被人们怀疑或否定了,有的则直接改成了“子不教,父母过”;更有甚者,“严父慈母”颠倒成了“严母慈父”。
“子不教,父母过”的提法,把父母并列起来了,没有了主次,容易导致的问题是,双方都负责任,结果却成为双方都不负责任,乃至除了问题的时候会全都推卸责任、埋怨另一方。
“严母慈父”,似乎也无不可,但是,往往由此而产生的问题是,母亲管教孩子,在孩子年幼的时候比较见效,一旦孩子长大,母亲往往管教不了了,这时候,孩子的父亲即使再想管教,也往往难以奏效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4.从“蘋”字谈“宾服”:
“蘋”还有“宾服柔顺”之意。我们的依据是《毛诗正义》:“蘋之言宾。宾,服也,欲使妇人柔顺服从。”
“宾”是与“主”相比较而言的,夫妻既然是一家人,为什么还会区分为“宾主”呢?难道说丈夫要把妻子当作宾客对待吗?难道妻子就不是这个家的主人吗?
我们先从“一家之主”说起。以前,在灶神之位上往往要贴一副对联,上联是“上天言好事”,下联是“下界保平安”,横批是“一家之主”。这里所说的“一家之主”,是从“天人感应”的层次上来说的。
按照传统来说,一个家庭之中的“一家之主”是专指丈夫,而不是指夫妻双方。这是从单纯家人的层次上来说的,意味着夫妻双方有主有次,或者说有主要责任人,有次要责任人,责任分明。
具体说到教育孩子上来说,父母的心态和言行当然都对孩子起着很大的作用。当孩子有错误的时候,夫妻之间应该是相互配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使孩子能纠正错误。
夫妻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往往是一个“唱红脸儿”——严,一个“唱白脸儿”——慈,最好的搭配是“夫严妻慈”。夫妻都唱白脸儿,使孩子失去家庭的温暖;夫妻都唱红脸儿,使孩子失去敬畏;“夫慈妻严”,往往留下后患。
在“反传统”的时代,我们否定了“丈夫”是“一家之主”的说法,而把丈夫叫做“男主人”,把妻子叫做“女主人”。
这么一来,夫妻可以“平起平坐”了,但是,谁也不必服从谁了,没有主宾和主次之分了,责任也不分明了。说起来好听,却可谓大乱之道,因为人人都做主,最终等于人人都不做主;因为人人都负责,最终等于人人都不负责。
南怀瑾先生说过,当初有一位叶德辉先生贴过一副对联:“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
大家都会说:“夫妻之间,谁说得有理就听谁的。”须知,这个道理,我们的祖先当然知道,圣人更清楚。不要认为只有我们才这么“聪明”。
可是,遇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不办了吧?总不能各按各的意思办吧?如果各按各的意思办,那还算是一家人吗?
“一家之主”的说法,要跟“相敬如宾”联系在一起来看。假如我们把“中国文化”的整体比作“七宝楼台”,那么,如果我们非要把各个方面都割裂开来去看,那真成了“碎拆下来,不成片段”了。须知,中国文化是“一以贯之”的整体。
我们再来说说“相敬如宾”。所谓“相”,就是“相互”的意思。因此,我们不能说只是丈夫把妻子当作“宾”对待,而是丈夫和妻子对待另一方,都是像对待贵宾一样。
有道德礼义,才叫“华夏”;中国必须是“礼仪之邦”,才配得上“华夏”这个称号。在“礼仪之邦”里,即使主人招待的是一般客人,也要彬彬有礼,对待贵宾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意味着双方都谨慎恭敬地对待另一方,而不敢有丝毫怠慢之意。这是对夫妻双方来说的。
《采蘋》一诗,是写女子的,因此,《毛诗正义》所说的“宾服”,是指女子的“服从”。理解什么叫做“宾服”,是理解“服从”的关键所在。
按照“王道”来说,对有德有礼之人自然地信服、顺从。如果无德无礼,却凭借武力胁迫,或凭借计谋欺诈,或凭借色利诱惑,那么,就属于“霸道”的做法了,违背华夏传统。
从丈夫来说,能够对妻子以礼相待,敬之如宾,然后能赢得妻子的信服和顺从;从妻子来说,能够温柔有礼,对丈夫敬之如宾,然后能得到丈夫的爱护。
5.从“蘋”字谈“柔顺”:
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如果德行不够,最好的解决方式,都是注重自身修养;遇到问题和争端的时候,从自身找原因;互相责备、埋怨,不仅于事无补,而且结果只能是雪上加霜。
《周易》中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子之道,在于阳刚、决断,而以柔情、和顺为点睛;女子之道,在于阴柔、顺从,而以刚健、忠贞为点睛。
天地之间,男女共同构成人类。因为同样是人,所以有相同之处;因为分别是男女,所以有不同之处。不注重相同之处,无法相互理解;不注重不同之处,必然导致混乱。
生为男子却不认同男子之道,生为女子却不认同女子之道,可谓阴阳错乱。因为阴阳错乱,从而导致了身心的困扰,这种身心困扰不是当事人自己造成的,却困扰这当事人,所以,其他人不能因此而对他们产生任何歧视,但是,也不应该将错就错地去鼓励。
对于这种阴阳错乱,当今流行的说法是具有“先天性”,这是不负责任的看法。当一个人的家人把男孩子从小就当作女孩子教养的时候,把女孩子从小就当作男孩子教养的时候,这种阴阳错乱也就必然会出现,只不过其程度不同而已。
对于已经形成阴阳错乱的人,当前流行的解决方式是将错就错,认可男男成婚、女女成婚,以及采用人为的方式改变外在形体而顺从已经错乱了的内心。
这种解决方式,在有意无意地鼓励着阴阳错乱的现象继续产生,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对于已经有阴阳错乱的身心困扰者来说,既害了他们的终生,也害了他们的子孙后代。
再回到夫妻关系上来说,丈夫不能刚健,缺乏决断力,很容易失去妻子和儿女的敬重;妻子不能温柔体贴、顺从慈善,很容易失去丈夫和儿女的亲爱。
当男子不像男子的时候,失去的是赢得女子敬重的条件;当女子不像女子的时候,失去的是得到男子喜爱的条件。
一个丈夫得不到妻子敬重、妻子得不到丈夫喜爱的家庭,难以长久和睦;一个男子不能刚健有为、女子不能温柔和顺的国家,难以长久安定。最终结果,只能是人人失望。
从修养来说,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修养都是自身的事。丈夫的刚健,不以妻子的柔顺为前提条件;妻子的柔顺,不以丈夫的刚健为前提条件。
换句话说,丈夫不能因为妻子不好,就自己也不往好处走;妻子不能因为丈夫不好,就自己也破罐子破摔。当夫妻双方之中有一方靠不住的时候,维护和改善这个家庭,就看其中能靠得住的那一方了。
6.关于“藻”和“萍”:
此诗的题目中涉及到了“蘋”,诗歌正文的第一章涉及到了“藻”,全诗都没有涉及到“萍”。关于“蘋”字的象征意义,我们前面已经说了不少,在这里,我们来说说“藻”和“萍”这两个字的象征意义。
《毛诗正义》说:“藻之言澡。澡,浴也,欲使妇人自絜(洁)清。故云‘妇人之行尚柔顺, 自絜清,故取名以为戒。’”
这段话很好理解,意思是说,“藻”的象征意义就像“洗澡”一样,只不过所说的不仅仅是清除身体上的污垢,而且包括清除内心的污垢。
无论男女,在举行祭祀之前,都要斋戒沐浴,这是为了清除身体上的污垢和秽气,同时也是清除内心污垢的外在表现形式。
祭祀前的斋戒沐浴时极为重要,这是诚心和敬意的体现。我们从《易经》的卦爻辞来加以说明。《周易·观(guan4)卦》的卦辞说:“观,盥而不荐,有孚顒(yong2)若。”
“观”作为卦名,有两个读音、两个涵义。“一是自上示下,上边做出个样子给下边看,有如宫阙楼观,是让人们仰望的。卦辞取的就是这个意义。这个观字读去声。
二是自下观上,下边观看下边作出的样子。或者上边观看下边的问题,六爻取的就是这个意义。这个观字读平声。”(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第166页)
因此,观卦首先要有“示范”的意思,其次要有“观察”的意思。所谓“盥而不荐,有孚顒若”,所指的就是要在还没有献酒食之前先把手洗净,心怀十分的诚敬。
假如此时只有外在的形式,就连洗手也只是敷衍了事,却没有十分的诚敬,那么,整个祭祀过程也就只是虚假的敷衍了。洗手这么一个简单的小事,对于祭祀尚且如此重要,更何况是斋戒沐浴呢?
另外,我们从普通的家庭生活来说,家人穿、吃饭是否洁净,环境是否整洁,现在人一般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如果丈夫和孩子的衣服不整洁,人们往往一般都会私下认为主要是妻子的问题。
不管这么说大家是否同意,即使是女子本人,讲究卫生比男子更重要一些。男子当然也要讲究卫生,但是,如果一个男人过分讲究干净,那么,男子汉气概会受到影响,脏活儿、累活儿谁来干?当兵打仗、摸爬滚打的事谁来干?
当然,无论男女,清洁卫生都是应该的,可是,女子应以注重清洁为主,男子则应以不怕脏不怕累为主。这是关系到家庭之事,也是关系到国家民族之事。
所谓清除内心污垢,是什么意思?有诚敬之意而已。按照《大学》中对“诚意”的说法,也就是“毋(无)自欺”。意思是说,不要自己欺骗自己的良心。
所谓良心,只要是人就都是生来就有的,不需要通过学习而得到。可是,一旦我们有了私心杂念,一旦有了欲望,我们的良心也就被蒙蔽住了。
人们常常认为是被别人蒙蔽了,其实,是人自己不知道用礼义自我节制,才导致私心杂念和欲望泛滥成灾,这样一来,才导致良心的自我蒙蔽。这个过程也就是“自欺欺人”,与“掩耳盗铃”没什么区别。
怎么样才算是“毋自欺”呢?《大学》里说:“如恶(物)恶(饿)臭(秀),如好(浩)好(郝)色”。
只要我们的鼻子一接触到不好的气味儿,我们便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这是自然而然的反应,不需要任何思考;
只要我们的眼睛看到美好的东西,我们便会不自觉地会产生喜爱的念头,这也是自然而然的反应,不需要任何理论。
我们不能只希望我们周围的人都是真诚善良,而自己却只想着从他们身上得到好处,这样,如果我们还要再去赞美这些真诚善良的人,那也是一种自私自利,假如说得严重一点,那就是“捧杀人”。
接下来,我们再顺便简单说说“萍”字。萍者,平也。水不平静,浮萍难生;死水腐臭,浮萍难久。浮萍虽然有根,却并不固定;虽然流动,却能无处不生。
一般来说,男子取名很少使用这个“萍”字,女子取名却用这个字比较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应该至少有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希望孩子自身有平静的生活,也能使家庭生活平静;第二,希望孩子无论生活在哪里,都能生活得很好。
三、《诗序》讲解:
诗序:“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
1.关于“循法度”与“规矩”:
《采蘋》这首诗,所写的是大夫的妻子的所作所为。所谓“能循法度”,意思是能够遵循法则和规矩。那么,是什么法则和规矩呢?我们根据《毛诗正义》来解释。
大夫之妻能遵循法度,不是临时的,而是出嫁之前所学的。所谓“循”,意味着“法度”是早已有的“规矩”;“循法度”,也就是“循规蹈矩”。
如今,“循规蹈矩”已经被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这一方面与“规矩”已经被破坏、篡改的不成“规矩”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们要倡导的“反传统”、“创新”、“摸着石头过河”有更直接的关系。
须知,规矩是用来画方圆、测方圆的工具,作为一种工具,它们的样式和原理可以“创新”,但是,更亮方圆的标准却变不了。
如今,当我们凭借自己的“肉眼凡心”去看的时候,觉得西方的“方圆”是最符合“标准”的,相当于看着“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月亮圆”。
于是,认为中国两千多年来历史之中所使用的“规矩”不符合这个“标准”了,进而认为圣人当初所定的“规矩”也不符合这个“标准”了,因此,中国文化的一切一切都“玉石俱焚”了,“西化”的历程开始了。
所谓“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无非也就是“西方化”;即使是根据“马列主义”而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也未尝不可以说就是放弃圣人所定的“规矩”,而采用了德国的马克思主义、前苏联的列宁主义作为“规矩”,自己摸索着创造出一种“工具”,然后来画中国的“方圆”。
孟子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又说:“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
做人有做人的规矩,治国有治国的规矩。如果不能循规蹈矩地做人,好比是拿自己的一生做试验;如果不能循规蹈矩地治国,好比是拿国家和百姓做试验。
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必然导致“成者王侯败者贼”,必然导致“以成败论英雄”。
“成败”固然重要,但是,“道义”更加重要。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都是这个道理。
我们学习经典,便是在学习圣人制订的“规矩”,从而遵循这些规矩,由此去完善我们的人性,由此去达到国泰民安。
2.关于成人礼:
男子的成人礼,叫做“冠(贯)礼”,女子的成人礼,叫做“笄(机)礼”。作为“礼经”的《仪礼》,第一篇就是《士冠礼》,可见其重要。
成人礼仪式,关系到“华夏衣冠(关)”的问题。在这个仪式过程中,要给少男、少女改穿汉服之中的礼服,把原来扎成“总角”(在脑后扎成两个小辫子)的头发盘到头顶,并用簪子固定住;
然后,给少男戴上“冠”(关),“冠”也就是体现华夏文化、体现不同职责的“礼帽”;给少女的头发加上“笄”,“笄”也就是体现华夏文化、体现不同职责的“首饰”。
冠礼和笄礼,都有“三加”仪式,也就是要把所穿得礼服和冠笄更换三次,一次比一次的级别更高,意味着责任的提升、德行的加强。
虽然男女的“成人礼”仪式有所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有共同点,亦即都是为了通过礼仪形式,使少男少女意识到自己要从孩童成为一个成年人了,应该从此开始学习着如何担当起成年人的责任了,要从依靠父母转变为父母的依靠了。
《礼记·冠义》中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
意思是说,使冠者成为成年人的目的,是要冠者根据成人之礼去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所谓要冠者根据成人之礼去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就是要冠者担当起做儿子、做兄弟、做臣子、做年轻人的责任,按照礼仪去做事。将要使冠者担当起这四方面的责任去对待别人,这种礼仪能不重视吗?
又说:“古者冠礼,筮(是)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意思是说,自古以来的冠礼,要先用蓍草算卦的方式确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和所请的主宾,用来显示出对冠礼之事的恭敬之意。对冠礼之事的恭敬,用来显示对礼的重视。重视礼义,是用来治理国家的根本。
冠礼和笄礼的象征意义,都是表示已经成年,开始从当初依赖父母开始转向担当人生和社会责任。
《礼记·曲礼》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传统上以男子二十岁、女子十六岁为成年年龄,因此,都是十五岁后行成人礼,最迟二十岁。当前,可以考虑十五岁之后、二十岁之前举行,最好是在十八岁举行。不提倡二十岁之后举行。
中国传统的成人礼以及“华夏衣冠”,因为清代的满族强制施行“剃发易服令”,伴随着血雨腥风而被迫中断,使我们这个自古以来的“衣冠上国”、“礼仪之邦”名不副实了,所幸的是,最近十几年才开始重新在中华大地上出现。
因为“反传统”的影响既深且广,积重难返,所以,当前能接受成人礼的国人还比较少。不过,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人对传统的误解逐渐澄清,随着国人对传统的学习和了解逐渐增加,成人礼也必然会被越来越多的国人所接受。
3.关于女子“许嫁”:
女子虚岁十五,叫做“及笄(机)之年”。十五岁之后,到二十岁,都可以“许嫁”。
“许嫁”,大体上相当于“订婚”,也就是说,从女儿十五岁开始,父母可以在男方父母派遣来媒妁的时候,为女儿选择夫婿,确定是否订婚。
订婚之后,并非马上就结婚,按照礼义,二十岁出嫁为好;一旦订婚,就不能再轻易改动。退婚是相当重大的事情,如果是因为嫌贫爱富而退婚,无论是男女,都属于不为人所齿的做法。
古代涉及到婚嫁的小说、喜剧之中,女主角往往都是“年方二八”,也就是“十六岁”。十六岁的女子,正是已经可以许嫁而尚未出嫁的时候。
不过,小说、喜剧这种世俗作品之中,一般是写少男、少女私自相互接触,然后私定终身,由此而生出事端,展开令人“动情”的曲折故事。这是违背礼义之举。
许嫁,必须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即使是少男、少女之间已经相互认识,相互爱慕,也要经过父母的同意,通过男方父母派遣来的媒妁来“许嫁”,男女当事人都不应该私自决定婚嫁之事。
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做法,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婚姻的悲剧发生。可是,中国古代的世俗小说、喜剧之中专门喜欢写“婚姻的悲剧”,而且是以少男、少女为主角,而且把他们作为正面人物,父母以及媒妁往往被写成配角乃至反面人物,因此,这类东西,在中国古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
近百年来,我们就是在大力反对和批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因此而歪曲“礼教”,并且竭力批判“封建婚姻制度”。欧风美雨百余年,华夏礼教受摧残。古云三人可成虎,众醉难信醒者言。
舆论已经成为普遍流行的风气,因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今日的中国人心目之中,已经成为冤枉的众矢之的。可是,即使是在外国,不是也有“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十五岁“许嫁”,那么,就在十五岁的时候举行“笄礼”;如果十五岁没有“许嫁”,那么,要到二十岁举行“笄礼”。
《黄帝内经》中说:“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十四岁)而天癸(月经)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月经)以时下,故有子(可以怀孕生子);三七(二十一岁),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二十八岁),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三十五岁),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四十二岁),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四十九岁),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
因为女子十四岁“天癸至”,所以,十五岁举行笄礼而可以许嫁;因为二十一岁“肾气平均”,所以,所以是女子出嫁、怀孕生子的最佳年龄;因为四十九岁“天癸竭”,所以,失去生育能力。
又说:“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十六岁),肾气盛,天癸(精液)至,精气溢写,阴阳和,故能有子;三八(二十四岁),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四八(三十二岁),筋骨隆盛,肌肉满壮;五八(四十岁),肾气衰,发堕齿槁;六八(四十八岁),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颁白;七八(五十六岁),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藏衰,形体皆极;八八(六十四岁),则齿发去。”
因为男子比女子的“天癸”晚两年,再考虑到“三十而立”等方面,所以,女子十五岁可以许嫁,男子十八岁可以定亲;女子二十岁、男子三十岁,是最佳的婚嫁年龄。
4.关于“易子而教”:
少男少女都需要学习法度,所不同的是,少男是离开父母而去跟随师傅学习,少女是在父母家中请来师傅教导。女子学习法度,是从十岁开始,而不是等到十五岁才开始。
如何学习呢?按照《礼记·内则》所载,女子从十岁开始,到二十岁之前,在自己家里,有专门的“姆”、“嫫”来教育,而不是由父母亲自教育。
《孟子》中说:“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意思是说,古代的时候是换别人来教育子女,父子之间不因为善不善而互相责备,一旦以善不善而相互责备就会造成心情背离,一旦造成心情背离,没有比这种不祥更大的。
为什么父母不应该亲自教育子女呢?因为从情势上来说,父母亲自教育孩子儿成为君子,那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行不通呢?教育子女当然要用正道进行教育,然而,当父母教育子女的时候,如果所教得正道,而子女却不能按正道去做,父母就可能因此而愤怒。
当父母发怒的时候,就反而成为父子之间的相互伤害,或者说反而像夷狄一样了,因为夷狄的做法,就是用放任情感而用武力。这是父子之间造成相互的伤害的做法。
为什么说这样会造成父子之间相互伤害呢?因为子女会说,父母让我行得正、做得端,你们自己都没有做到十全十美,凭什么要求我呢?这样一来,父子之间就形成了对抗心态。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用亲情和恩情而相互关联在一起,所以,最不能伤害的是父子之间的这种亲情和恩情。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古人都是把自己的子女请别人来教育,而不自己去亲自教育,让儿子离开父母去拜师,让女儿跟随姆嫫去学习。
那么,父母于子女之间应该怎么办?父子之间不要因为善或者不善而互相责备,一旦以善不善而相互责备,就会造成亲情受伤。
一旦父子之间失去了亲情,往好处说,父子关系就变成了师徒关系、朋友关系了;往坏处说,父子关系甚至可以变成形同陌路,或者反目成仇。没有比这种不祥更大的。
毕竟这是破坏了父子之间最重要的亲情和恩情,可以说是最重的伤害了,也就意味着家庭从此而失去平静和安宁。
那么,是不是父母对子女的不善不正就不管不顾了呢?当然不是。以善道相劝勉,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但不适合于父子之间。
父亲对子女首先要以自身的端正感化子女,其次是用情感和道理告诫子女;一旦父母有错误和不足,子女更要真诚而耐心地劝说,绝不可盛气凌人、理直气壮地对待父母。
5.如何为女儿选择“女师”?
教育女子的人,叫做“姆”,也就是“女师”。“女师”由什么人来担当呢?郑玄说,如果一个妇女五十岁了还没有孩子,又因此而被丈夫休了,不再改嫁,就可以担任“女师”,教给女子“妇道”,相当于“乳母”。
这是历史上曾经有的做法,其好处在于使被休的妇女因为有女弟子,从而晚年能得到赡养。从《仪礼·昏礼》来看,女子出嫁的时候,“嫫姆”是要跟随着出嫁并且作为礼仪指导的,女弟子要终生尊敬她的老师。
可是,经典之中没有说过五十岁的妇女没有孩子就被休的说法,因此,如今可以选择德行好,而且年长的妇女,作为女儿的“女师”。
“女师”要德行好,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可说的。为什么要年长呢?难道同龄人不是更好吗?老师比弟子年长,才可以是师徒关系;如果是同龄人,那么,只能是朋友或同学关系。弟子学习,需要师父,也需要朋友(同学),但是,朋友不能代替师父。
师徒有师徒之道,朋友有朋友之道,两者不可混淆,更不可替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不是“终生之师”,而是“一时之师”、“一字之师”之类。
“老师”二字连在一起,其中是有深意的。孟子说:“庠(祥)者养也,校者教(叫)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庠”为什么和“养”联系在一起呢?因为国家设“庠”,是为了“养”国内的老人。是不是国内所有的老人呢?当然不是。必须是德高望重的老人。
如何“养”呢?不是仅仅“赡养”、“奉养”,而且还要“君臣敬之,士民尊之”。使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为师,然后能垂范于天下,所以说“学高为师,身正是范”。“老师”不“老”,“师道”不“尊”;“师道”不“尊”,“教”、“学”都会受损。
周朝设立“庠”,是以老者为师,与“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相通之处。但是,在“学校”之中,“老”字不是非要年老不可,可以从“老成”来理解。
自身不明道,自身所学不高,自身所行不正,不可能算是“老成”,让这种“不老成”的人作为“师”,那么,不仅不足以“传道、授业、解惑”,而且会以讹传讹、误导学生,最多也只是说师生一起“摸着石头过河”,从而使学生成为老师的试验品。
为什么教女儿要请妇女作为老师呢?因为这里所要教的是“明人伦”,而不是只教知识和技能。虽然男女在“人伦”上有相同相通之处,但是,毕竟男女有别,职责与使命不同,这是男女分别立教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重视男女的相同之处,违背“乐(月)”的和谐原则;不重视男女的不同之处,违背“礼”的秩序原则。所以,“反传统”就是要用“男女平等”取代“乐”的原则,用批判“封建礼教”来破坏“礼”的原则。
《牡丹亭》里面,杜宝给自己的女儿杜丽娘所请的师父,是年老的男人陈最良,固然可以泛教男女相同之礼,却无法专教女子特别之事。
如今,家长为孩子请“家教”,目的一般都是为了学习知识技能,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升学考试,在此情况下,所请的“家教”可以是年老的,可以是年长的,但最好不要为儿子请同龄的女子,不要为女儿请同龄的男子。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0: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6.女子出嫁之前的法度学习:
女子出嫁之前都是学习什么呢?按《毛诗正义》里所说的,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归纳起来,也无非就是“四德”。
第一个方面是“妇言”。《正义》称之为“婉”,讲的是说话要委婉温柔。需要注意的是,委婉温柔,是女子自身修养的体现,不是为了讨好他人而故意做作,更不是假装出来。
即使是正直善良的人,如果口不择言,也容易惹事、伤人;寒冷、刚烈,容易影响夫妻关系、家庭和谐。
所谓“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固然胜过“刀子嘴、刀子心”,更胜过“口蜜腹剑”、“口是心非”,但是,如果自己是个“刀子嘴”的人,因此而常常误伤别人,也常常误伤自己,那为什么不想修养的委婉温柔一些呢?
第二方面是“妇容”。《正义》称之为“娩(媚)”,讲得是易容清丽洁净。需要注意的是,清丽洁净,意味着不有意用美色去诱惑丈夫,同时也不以蓬头垢面的样子出现在丈夫面前。
过去我们常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现在常见的错误是,男子常为名利情色而死,女子常常打扮自己而去取悦他人。
其次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妻子在丈夫面前,往往衣妆随便,只要是一出门,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知道是要“悦丈夫”还是要“悦他人”?
更大的一个错误时,妻子浓妆艳抹,乃至去做专门的整容、隆胸手术,而不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我的一个朋友说过:“整容,意味着对父母的作品不满意。”
为了避免空泛议论,在此强调一句:不可认为这里只是在议论时事、议论他人,而应该反躬自问,是否自己也有此类想法和做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至于说洁净,如今女子,因与男子同样学习、工作,所以,出门时往往梳妆打扮得整齐干净,但是,个人的生活环境却一塌糊涂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
如今,刚刚成婚的年轻夫妻,当公婆忽然驾临他们的小家的时候,有多少公婆看到他们环境的脏乱而内心不满?这种不满继续下去,也是引发婆媳不和的一个方面吧?
第三个方面是“妇德”。《正义》称之为“听从”,讲得是和顺服从。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讲的比较多了,这里不再啰嗦。
第四方面是“妇功”。《正义》说得比较多:“执麻枲(喜),治丝茧(检),织纴(认)组紃(寻),学女事以共(功)衣服。”讲得是搓麻做线、养蚕缫(骚)丝、织布做带、裁缝衣服之类的事。
讲到这里,人们会说,现在已经一切都社会化了,女子还用再去学习这些吗?只要能赚来钱,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
这种说法,貌似很有说服力。但是,我们不得不说,这是因果颠倒的说法。怎么因果颠倒了呢?因为女子和男子一样都“主外”了,“内事”不得不“社会化”,这是迫不得已。
二十多年前,我妻子给我亲手织了一件毛坎肩儿,我认为其中有我妻子的感情,到现在我还穿着;十几年前,我岳母给我亲手做了一件棉坎肩儿,我认为其中有我岳母对我的关心,到现在我还经常穿。
买来的衣服,固然有同样的实际功用,也不是其中没有感情,但是,那种感情大大的减少了。难道不是吗?
我们以前讲过,女子也出外工作的时候,家中的赡养老人、照顾丈夫、抚养孩子等事,都被迫“社会化”了,妇女本人的负担也因此而加重了。
这样的结果是什么?老人不得不承受更多的孤独寂寞。三十年前,我哥哥曾经问我:“你说老年人最怕什么?”我说:“不知道。”我哥哥告诉我说:“老年人最怕寂寞。”
可是,如今的老年人,往往迫不得已进养老院,不能在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家中过日子,不能常常看到自己的亲人,究竟是寂寞还是不寂寞?我们每个人都有年老的时候啊!
丈夫和妻子都要上班工作,很多家庭,夫妻中午不能回家,甚至不在一个城市里工作,对父母的孝敬能不打折扣吗?夫妻感情能不打折扣吗?家庭难道不是像宾馆一样了吗?
再说孩子的问题。一般来说,因为夫妻都工作,所以,往往孩子刚刚一岁半(甚至更小),就要送幼儿园,早晨一早送去,晚上才接回家。
一天不见孩子了,孩子有点什么错误,父母还忍心教训他吗?如果不教训,对孩子成长不好;如果忍心教训,那么,在孩子的心中也就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家庭也跟学校和社会一样了。
这一切,都源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年来,为了倡导所谓的“男女平等”,不把“家务事”当做“工作”了,只有到家庭之外去做事才被叫做“工作”。
各位群友可能会问:“现在已经这样了,难道还能改变吗?”我们要说:“既然能用几十年的时间变成这样,我们现在知道这样是错误的了,我们用几十年甚至一百年改正错误,难道不可能吗?”
另外,我们放下成见去想一想,“男主外,女主内”的那种“男耕女织”的生活方式,是不是我们内心真正希望的生活方式?
如果大家都说不是,那我们就不用再说什么了;如果说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尽心尽力去实现这种真正希望的生活方式,却要讲错讲错地一直错下去呢?
这里所说的,就是前面我们曾经讲过得妇女应该学习的“四德”。女子在出嫁之前,当然要学习这“四德”,有此“四德”,然后可以谓之“淑女”,至少可以“知书达礼”。
女子出嫁前的教育,关系到女子出嫁后的幸福,不可不重视。俗话说:“养子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身为父母,要想让女儿未来幸福,就不要不重视对女儿的教育。
7.关于“承先祖、共祭祀”:
所谓“承先祖”,“先”字侧重于已经去世之人,如“先考”、“先妣(比)”、“先贤”之类;“祖”字侧重于历代祖宗;“承”字的意思是“接续”,要认识到自身是从一代代的先人而传下来,要由自己把祖宗传下来的生命延续下去。
从“接”来说,无论是儿还是女,都是从自家的父母、祖宗那里相接而来;按照《仪礼·士昏礼》的说法,女儿也是“祖宗之遗体”,这里的“遗”是“传留”的意思;按照近几十年标语上的说法,“女儿也是传家人。”
从“续”来说,男女共同完成人类的延续之事;儿子娶妻生子,是延续男家的香烟后代;女儿出嫁,是延续丈夫家的香烟后代。
所谓“共祭祀”,就涉及到“香烟”的问题。有子孙,然后能使祭祀先祖的香火不断,能使先祖坟墓不至于称谓荒坟。祭祀先祖的香火不断,意味着子子孙孙永远尊敬先祖而不敢丝毫怠慢。
在平时咒骂的时候,有“断子绝孙”、“干巴绝户”这样的说法;在成语中有“数典忘祖”、“欺师灭祖”等贬义词;在世俗历史中,有“灭族”、“灭三族”、“灭九族”的酷刑。
我们家的家谱中,用作辈分的字有七个,构成了“尊祖敬宗天伦乐”这一句话,我属于其中的“宗”字辈;我父亲曾经说过:“过日子,过得就是一辈子、一辈子的人儿,要是过来过去把人过没了,那还过个什么劲儿呢!”
我们一家,姊妹四个,都不在老家住了,可是我父亲就是不离开老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能守住老宅,能逢年过节的时候不耽误上坟。
近百年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我们有非常多非常多的人,为了所谓的“事业”、“成就”,而“背井离乡”、“客死他乡”、“不知何处是他乡”,即使“叶落”也不“归根”了;为了所谓的“事业”、“成就”,而“晚婚晚育”,甚至“不婚不育”,可谓失礼、不孝之至。
《诗经·王风·黍离》中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心忧”的是什么?忧国忧民忧天下。邦国无道,天下无道,国民多苦,人人难逃。
顾炎武先生《日知录》中说:“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8.“四德”之教与祭祀之礼:
出嫁前的“四德”教育,跟“承先祖,共祭祀”是什么关系呢?“祭祀”是“四德”教育的一个总结。
在《采蘋》经文之中,所说的祭祀,是女子出嫁前在娘家举行的祭祀;《毛诗序》中,所说的祭祀,是出嫁前后在公婆家举行的祭祀;综合说来,出嫁前的学习,是为了出嫁之后能很好地完成祭祀。
女子之德,不是出嫁之后才去修行;女子出嫁为妻以后,要举行祭祀的时候,也不是当时才学习。这些都依赖于出嫁之前的学习。
《论语》中说,子路要让子羔担任费(必)城的行政长官,孔子说:“这是在伤害这个孩子啊!”子路说:“那里有百姓,有社稷,边干边学就可以了,何必要先读书,专门学习呢?”孔子说:“就是因为这样,那些貌似对人好却实际上是害人的做法是令人厌恶的。”
为什么说子路是在伤害子羔呢?朱子解释说:“治民事神,固学者事,然必学之已成,然后可仕以行其学。若初未尝学,而使之即仕以为学,其不至于慢神而虐民者几(鸡)希矣。”
意思是说,治理百姓,侍奉神灵,本来是求学之人应当做得事,但是,必须在已经学好之后,把所学的道理应用到做事上去。如果当初没有学过,却让人边干边学,那么,要想不至于怠慢神灵、虐害百姓,恐怕是不可能的。
一个没有经过君子之道修养的人,还难以做到坚持道义、仁义、礼义,在此情况下就让他去从政治理百姓,那么,当他遇到诱惑和威胁的时候,很难不成为贪官污吏!
好比一个还不足以担起百斤重担的人,却让他去担当百斤重担,结果会压坏这个人,而且会把担子摔坏,把担子里的东西撒落到地上。
女子出嫁之前,学习“四德”和祭祀,也是这个道理。父母事先不教,女子事先不学,等到婚后,即使想遵循法度,即使想做好祭祀,也难以做到。
可是,我们现在有些地方任用年龄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去做官,美其名曰“干部队伍年轻化”,这实际上就是在害人。
从更大的范围来说,现在我们的领导干部,一般都还没有一个君子应该具备的德行,却让他们成为领导干部,等到成为贪官污吏而受到惩罚、被百姓所唾弃的时候,难道不是已经成为受害者了吗?
这个问题的解决,难在何处呢?难在用人者往往自以为是地狡辩,坚持错误而强加于人。这样,不仅自己不会悔改,而且会使更多的人受害,所以这是令人厌恶的做法。
所要学的是德行修养,而不仅仅是具体的做事方法。《大学》中说:“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可以说,有此心然后能行此事,无此心,虽行此事也是敷衍塞责。
女子在出嫁之前,十年时间学“四德”,还要“又观于父母之家祭祀之事,纳酒浆笾(边)豆菹(租)醢(海)之礼”。
也就是要先观看,而不是直接亲手去做。在父母之家,观看父母如何举行祭祀,如何献酒,如何供献祭品。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关键在于有好学之心。
在出嫁之前的三个月内,父母还要请嫫姆重新教导,重点在于教导祭祀之事。如果祖庙没有毁坏,就在祖庙的宫殿之中进行;如果祖庙毁坏,就在宗室的家庙之中进行。
曾子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当今流行的婚礼,婚前婚后都没有祭祀先祖之礼,必然导致孝道受损,风气难淳,而情欲泛滥、物欲横行。
这三个月的祭祀,是对女子教育达到成功时的礼仪。在教导的过程中,受教育的女子不再仅仅是观看,还要亲自去采摘祭祀所用的菜蔬,帮助摆设礼器,帮助供献祭品。
在教育完成的时候,女子自身要斋戒沐浴,作为主祭。其中有礼敬先祖之心,有上告先祖之意,有感谢先祖之情。
四、《采蘋》讲解:
1.第一章讲解:
原文:于以采蘋(贫),南涧之滨。于以采藻(早),于彼行潦(型老)。
原文的意思是,要到哪里去采蘋草呢?要到南山涧底的水边去;要到哪里去采水藻呢?要到那流水积存的地方。
“于”是“在哪里”的意思;蘋草和水藻,都是用来作为祭品的东西,可以食用。“行潦”意味着不是一潭死水,而是流动着的水,还是能积存住的水。
这里所要采摘的,是祭祀所需要蘋草和水藻。是为了教导女子要有柔顺之德,要有洁净之习,要有善良之心。
祭品要使用当时、当地的东西,不能使用不合季节、本地不产的东西,能够亲自去采摘的,一定要亲自去采摘,这是诚敬之心地体现。
要去南山涧底的水边,要去流水积聚之处,需要登高行远,需要克服艰险。在如此情况下,依然能心甘情愿、不辞劳苦、无怨无悔,然后风习可以淳厚。
我们常常出现的问题是,如果是为了旅游玩乐而去登高临险、跋山涉水,往往乐此不疲;一旦是为了做事而去登高临险,却会怨声载道。
因游玩而快乐,不是真快乐。因为这是依赖外在景物而求快乐,一旦外在景物不好,则快乐不起来。
《岳阳楼记》中说,见美景而心旷神怡,风景恶则感极而悲,这不是“古仁人之心”。“古仁人之心”怎么样呢?“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可是,如今的人类,在大力倡导旅游,增强人们的享乐之情,侵扰草木、禽兽、精灵之地,耗费亿万年之资源,造成交通之拥挤,空有钱财之流转,追求利欲之满足。
因做事而快乐,这种快乐发自内心,不依赖于外物。如此,才能“一箪食,一瓢饮,身居陋巷”而“不改其乐”。
看起来,这种“不改其乐”与“进亦忧,退亦忧”相反,但实际上却是相同、相通。所忧的是国家、庶民、天下,所乐的是心性不失。
再者,蘋草和水草,都是菲薄之物。意谓祭祀贵在诚敬尽心,而不贵罕见难得、珍贵奢侈。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
2.第二章讲解:
原文:于以盛(成)之,维筐及筥(举)。于以湘之,维錡(旗)及釜(辅)。
原文的意思是,把蘋草和水藻装在哪里呢?装到方的、圆的筐子里。在哪里去烹煮蘋草和水藻?用那有足、无足的锅来做。
“筐”是方形的篮子,“筥”是圆形的篮子。“湘”是用水烹煮的意思。“錡”是有三个足的锅。“釜”是没有足的锅。
这一章很好理解,是已经采摘到蘋草和水藻之后,准备用作祭品的过程。我们从其中能看到什么呢?是认真仔细,是一丝不苟。
从第一句可以看出,要把蘋草和水藻分别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面,不可混杂在一起。但不知道所用的筐子有方有圆,是否意味着效法天地之道。
如果说是有效法天地之道的意思,那么,方在前,而圆在后,是否意味着女子之道,首先在于效法地道的柔顺,同时又要效法天道的刚健呢?
《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说:“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
由此而言,对女子而言,修养立足于“守其柔顺”,而知道“趋向刚健”。一旦失去柔顺之道,则失去妇道;守住柔顺之道,而后“趋向刚健”,则是趋向“人道”。
从第二句可以看出,在烹饪蒸煮的时候,要把蘋草和水藻分别用不同的锅,也不可混杂。但不知道所用的锅要分为三足和无足,是否意味着自立和听从。
三足的锅,当然可以自立。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人能知书达礼,然后能自立。也就是说知道何事可做、应当如何去做。
无足的锅,自身难立。三足锅在前,或许意味着女子重点在于有礼而能自立;无足锅在后,或许意味着女子能自立,而不应自专,最好是夫唱妇随、夫唱妻和。
这里的烹饪和蒸煮,都是由女子亲自操作,而不能由别人代替。从这个道理来说,家中来客人,如果是自己亲自下厨做饭菜,是对客人的诚意。
假如不亲自做饭菜,而是直接到酒店,究竟是为了自己省事呢,还是意味着客人就是要追求吃喝享乐呢?
另外,无论是哪种筐子,还是哪种锅,都是简陋的器具。意谓祭祀贵在真诚尽心,而不贵贵重华丽。
3.第三章讲解:
原文:于以奠(店)之,宗室牖(友)下。谁其尸之,有齐(斋)季女。
原文的意思是,要把祭品安置在哪里呢?安置在宗室西南的神位。由谁来主持祭祀呢?由斋戒沐浴之后的少女。
“奠”是安置的意思。“宗室”是指家族中设于长支大宗家中而用以祭祀祖先的庙堂。“牖”本来是指窗户,这里是指室中西南角的神位。“有齐(斋)”是指已经斋戒沐浴之后。“季女”是指少女。
这里所说的祭祀,指的是女子学成之后、出嫁之前的祭祀,也就是“教成之祭”。诗中不直接写出嫁之后的祭祀礼仪,而写出嫁前教育完成之后的祭祀礼仪,是在强调“教于前而行于后”。
在举行女子的“教成之礼”的时候,则是由女子亲自主持,这就是“尸之”的意思。因为这是女子自己昭告祖先神灵、表达敬意的祭祀,不是出嫁时的祭祀之礼。
女子在祭祀之前,必须先斋戒沐浴,以示诚敬,然后才能主持祭祀仪式。
为什么要在家族中设于长支大宗家中的庙堂来举行祭祀呢?因为女子出嫁不仅仅是女子个人之事,也不仅仅是女子所在的小家庭之事,而是家族之事,所以,必须禀告家族的祖先神灵,可谓郑重其事。
所谓“牖下”,是庙堂外面的西南方向,在窗口和门口之间,这里是神位。为什么在外面呢?因为在婚事之中,女子行礼,要把供桌和祭品设置在户外。
女子出嫁之前举行的正式祭祀之礼,由家族中的“宗子”主持,而使专门人员来安排,不是由女子亲自主持。女子的父亲,要用甜酒对女儿行礼,这叫做“礼女”。祭祀之后,便要出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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