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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夕凌

汉网连人权都不讲,讲什么复兴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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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4 16: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不过是一个很反感你这种貌似公正地各打50大板的做法而已。</P>
<P>一个强盗抢劫普通人A,普通人A没钱,强盗就把这个可怜的家伙爆打了一顿。路人甲跳出来劝解说,“强盗打人的确不对,可是没有100%理性强盗的强盗。普通人A你这个人也是,没钱本来就是错的嘛,也难怪强盗打你”</P>
<P>这个逻辑就是你的逻辑,我帮你表达出来。</P>

<P>可以说,你并没有违反天汉的规则,所以天汉并没有封你,也并没有对你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这就是天汉,谢谢你永远记住这个事实。</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4 16:35:52编辑过]

发表于 2006-9-24 16: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9-24 16:33:55的o(︶︿︶)o 唉:</B>

<P>一个强盗抢劫普通人A,普通人A没钱,强盗就把这个可怜的家伙爆打了一顿。路人甲跳出来劝解说,“强盗打人的确不对,可是没有100%理性强盗的强盗。普通人A你这个人也是,没钱本来就是错的嘛,也难怪强盗打你”</P>
<P>这个逻辑就是你的逻辑,我帮你表达出来。</P></DIV>

论坛和强盗能等同吗?我可没这样的逻辑.
发表于 2006-9-24 16: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情楼主一个.</P><P>对某些事情觉得好玩.好看.</P><P>我坐地板欣赏.</P>
发表于 2006-9-24 16: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P>可以说,你并没有违反天汉的规则,所以天汉并没有封你,也并没有对你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这就是天汉,希望你永远记住这个事实。</P>
发表于 2006-9-24 16: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12pt; LINE-HEIGHT: 14pt" width="100%"><img src="http://www.tianhan.com.cn/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P>我不过是一个很反感你这种貌似公正地各打50大板的做法而已。</P></TD></TR></TABLE>===========有意见可以说,我还不是一个不能接受意见的人,但是骂人你觉得你做的对吗?
发表于 2006-9-24 16: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兴趣知道一个问题,你对两网之间的恩怨了解多少?
发表于 2006-9-24 16: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我只能说一句,你对我的误解太大,所以我现在说什么估计你也听不进去。
发表于 2006-9-24 16: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风中的使者</I>在2006-9-24 16:36:42的o(︶︿︶)o 唉:</B>

<TABLE width="90%" border=0 break-all? WORD-BREAK: fixed;>

<TR>
<TD width="100%" 14pt? LINE-HEIGHT: 12pt;><IMG src="http://www.tianhan.com.cn/bbs/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P>我不过是一个很反感你这种貌似公正地各打50大板的做法而已。</P></TD></TR></TABLE>===========有意见可以说,我还不是一个不能接受意见的人,但是骂人你觉得你做的对吗?</DIV>
<P>这也是骂人?那你也太敏感了吧。
<P>再说一次,你这么敏感的人,怎么会对那边如此好感呢?
<P>如果你有兴趣,请回答这个问题。</P>
发表于 2006-9-24 16: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9-24 16:37:43的o(︶︿︶)o 唉:</B>
很有兴趣知道一个问题,你对两网之间的恩怨了解多少?</DIV>
<P>一直潜水,也知道不少,2005年前的不知道.</P>
发表于 2006-9-24 16: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风中的使者</I>在2006-9-24 16:39:27的o(︶︿︶)o 唉:</B>


<P>一直潜水,也知道不少,2005年前的不知道.</P></DIV>
<P>2005以前的不知道,那么应该知道“为了明天短信”事件,因为这个事件是2005年5月初的事情。
<P>不知仁兄对此如何评论?</P>
发表于 2006-9-24 16: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9-24 16:40:26的o(︶︿︶)o 唉:</B>


<P>2005以前的不知道,那么应该知道“为了明天短信”事件,因为这个事件是2005年5月初的事情。

<P>不知仁兄对此如何评论?</P></DIV>

这事我知道,不过我是个电脑盲,造假不造假的我真的看不出来,我只能表个态如果是造假的话那边肯定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06-9-24 16: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哈,显然是对我受冤枉的事情持怀疑态度的。</P><P>这就难怪你会对那边抱有好感了。不说了不说了,多说没用。</P><P>三分闪人......</P>
发表于 2006-9-24 16: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P>哦,对了,我现在是退役管理员,没有实权的,以后见到我这个瘟神,你没必要怕,该怎么吵就怎么吵,没关系的。</P>
发表于 2006-9-24 16: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怀疑不怀疑的这不好说,因为我辩别不出真假啊。
发表于 2006-9-24 16: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为了明天</I>在2006-9-24 16:45:01的o(︶︿︶)o 唉:</B>

<P>哦,对了,我现在是退役管理员,没有实权的,以后见到我这个瘟神,你没必要怕,该怎么吵就怎么吵,没关系的。</P></DIV>
<P>呵呵,荣誉管理员。</P>
发表于 2006-9-24 16: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为了几个汉文化网站和睦相处,说实话,这种帖子存在的本身都不是我希望看到的(我无意给楼主难堪,请楼主原谅我的这个说法)。这样对谁都不好。</P><P>总之,如果你真的跟我的看法一样,就不要再掺合这样的帖子了,那样就是在为各汉文化网站的关系做贡献了。</P>
发表于 2006-9-24 20: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中的使者既然认为是“两方面的问题”,那单方面的批评就有些偏颇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9-25 13: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风中的使者</I>在2006-9-24 14:46:42的o(︶︿︶)o 唉:</B>
<a href="http://www.hanminzu.com/bbs/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1468&amp;replyID=206742&amp;skin=1" target="_blank" >http://www.hanminzu.com/bbs/dispbbs.asp?BoardID=5&amp;ID=101468&amp;replyID=206742&amp;skin=1</A></DIV>
<P>貌似你这贴被删掉了
看不见类</P>
发表于 2006-9-25 14: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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