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128|回复: 0

明·朱载堉《操缦古乐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23 17: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载堉(1536年——1611年),字伯勤,号句曲山人,青年时自号狂生、山阳酒狂仙客。

男,汉族,祖籍安徽省凤阳县,生于怀庆府河内县(今河南省沁阳市),系明太祖朱元璋九世孙,明成祖朱棣的第八世孙,明仁宗朱高炽的第七代孙,郑藩王族嫡世。

明代著名的律学家(有“律圣”之称)、历学家、数学家。

其父郑恭王朱厚烷能书善文,精通音律乐谱,载堉自幼深受影响,喜欢音乐、数学,聪明过人。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年仅10岁的载堉就攻读《尚书盘庚》等史书,并封为世子,成为郑王的继承人。

朱载堉虽然贵为王子,但他的生活道路并不平坦,这与他父亲朱厚烷的经历有关。朱厚烷是明仁宗朱高炽的第六世孙,袭父封爵,为郑恭王。他生活朴素,为人刚直,《明史》本传说他“自少至老,布衣蔬食”。有一次,明世宗朱厚熜修斋设醮,装神弄鬼,“诸王争遣使进香,厚烷独不遣。”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朱厚烷又给这位世宗皇帝上书,“以神仙土木为规谏,语切直,”触到了痛处,“帝怒,下其使者为狱。”两年后,朱厚烷的伯父朱佑橏“求复郡王爵,怨厚烷不为奏,乘帝怒,摭厚烷四十罪,以叛逆告。”皇帝派人查勘,虽然叛逆之罪不能成立,依然将厚烷削去爵位,并将其禁锢于安徽凤阳。一直到隆庆元年(1567年),穆宗朱载垕即位,朱厚烷才得以平反昭雪,“复王爵,增禄四百石。”朱厚烷被囚禁时,朱载堉刚十五岁,他“痛父非罪见系,筑土室宫门外,席藁独处者十九年,厚烷还邸,始入宫。”(《明史.诸王列传》)在这期间,朱载堉布衣蔬食,发奋攻读,致力于乐律、历算之学的研究,撰写了大量学术著作。

隆庆元年,朱厚烷冤案平反,次年,朱载堉结束了“席藁独处”的生活,重回宫中。万历十九年(1591年),朱厚烷病逝,载堉为世子,本可承继王位,但他上书皇帝,甘愿放弃。有司认为,“载堉虽深执让节,然嗣郑王已三世,无中更理,宜以载堉子翊锡嗣。”(《明史.诸王列传》)即使如此,载堉也不答应,他“累疏恳辞”,执意让爵,从他父亲卒年起,直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经十五年七疏之后,神宗皇帝才予以允准,“以佑橏之孙载玺嗣,而令载堉及翊锡以世子世孙禄终其身,子孙仍封东垣王。”(同上)让爵之后,他自称道人,迁居怀庆府,潜心著书,过着纯粹学者生活。)

朱载堉自幼喜欢音律、数学,《明史》本传说他“笃学有至性”。在“席藁独处”期间,他潜心著述;在恢复了王子身份以后,他仍然以学问为主,务益著书,从而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嘉靖二十九年(1560年),他著《瑟谱》,万历九年(1581年),他完成《律历融通》等书;万历十二年(1584年),又完成《律学新说》。万历二十三年,载堉“上历算岁差之法,及所著乐律书,考辨详确,识者称之。”(《明史.诸王列传》)这里提到的“乐律书”,即《律学新说》,而“历算岁差之法”则包括《律历融通》四卷、《圣寿万年历》二卷、《万年历备考》三卷、《音义》一卷。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载堉献其新近完成的《律吕精义》一书(包括内篇、外篇)。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著成《算学新书》;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上《操缦古乐谱》等著作。此外,尚有不明撰述年月的《乐学新说》、《灵星小舞谱》、《旋宫合乐谱》、《六代小舞谱》、《小舞乡乐谱》、《二佾缀兆图》、《嘉量算经》、《圆方句股图解》、《律吕质疑辨惑》等。上述著作,大部分都收入他的《乐律全书》中。

朱载堉对古代文化的最大贡献是他创建了十二平均律。这是音乐学和音乐物理学的一大革命,也是世界科学史上的一大发明。在中国古代音律学发展过程中,如何能够实现乐曲演奏中的旋宫转调,历代都有学者孜孜不倦进行探索,但是迄朱载堉时无人登上成功的峰顶,只有朱载堉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他在总结前人乐律理论基础上,通过精密计算和科学实验,成功地发现十二平均律的等比数列规律,称其为密率,在其《律学新说》卷一中,他概述了十二平均律的计算方法:“创立新法:置一尺为实,以密率除之,凡十二。”

十二平均律理论被传教士带到了西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载堉也随之享誉欧洲。在《朱载堉———明代的科学和艺术巨星》一书中,戴念祖先生引用了德国物理学家赫尔姆霍茨的一段话:“在中国人中,据说有一个王子叫载堉的,他在旧派音乐家的大反对中,倡导七声音阶。把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以及变调的方法,也是这个有天才和技巧的国家发明的。”

附豆丁文档:
操缦古乐谱-朱载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天漢民族文化論壇 ( 鲁ICP备11028298号 )

GMT+8, 2024-3-29 22:07 , Processed in 0.09621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