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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庭芝

科举制度的历史思考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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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2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宋代的“广开科举之门”比,自明代开始的递设层级以增多考试和递设层级以增多功名,对应的是读书应试的人数累积之后的紧张,化解的也是读书应试的人数累积之后的紧张。考试增多反映了科举入仕之难。以此为对比,则将功名与仕途分为两路,无异是在仕途消化不了读书应试的人口之日,以功名的增多为别开蹊径,在仕途之外来网罗和安顿举子士人。就秀才可以成为举人,举人可以成为进士而言,功名仍旧连接着仕途。但就多数秀才成不了举人和多数举人成不了进士而言,功名已是朝廷给予个体士人在这个社会里的等级和地位。这种等级和地位出自文化,而标示的则是贵贱尊卑。因此,自生员进学之日起,王法所重,尤在“各衙门官以礼相待”,而“不得视同齐民”,与之相匹配的,还有对应的服饰、顶戴、声望和种种权利。而后是明之后五百年间,这种功名群体便被总称为“绅士”或者“绅衿”而长久地存在于朝野之间,演绎了仕途之外的身价之所在、地位之所在和影响之所在。有此以为读书之所得,便是有此以为人世之成就,所以,顾炎武说明代生员十分之七以秀才为止境,而无更求上进之心,齐如山说晚清读书人“进了秀才就很知足,永远没有乡试过的人(考举人)总占十之七八”。与之相类似的判断,还见之于同样做过秀才的吕公望和陈独秀的笔下。显见得在一个“仅任农工商者为士矣,或且不堪农工商者亦为士矣”,而致读书人越来越多的时代里,由科举制度衍生出来的这种功名群体,曾吸纳了大量读书应试的举子士人,为他们在官场以外提供了一种出人头地的空间。但比之官僚群体的出仕即是离乡远走,这种以士绅为总称的功名群体则大半都留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社会之中,既与编户齐民相渊源,又与编户齐民相往来。时人曰:举人、秀才“之所以贵于世者,谓其以诗书自致”。而从朝廷一面看去,以诗书致功名,同时又是在用功名把这些拥有诗书的人从编户齐民中挑选出来,以此为地方社会立范式和作导向。因此雍正时期的一诏书曾言之直白地说:

为士者乃四民之首,一方之望。凡属编氓,皆尊之奉之,以为读圣贤之书,列胶庠之选,其所言所行可以为乡人法则也。故必敦品励学,言慎行,不愧端人正士。然后以圣贤诗书之道,开示愚民,则民必听从其言,服习其教,相率而归于谨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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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2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则大多数秀才虽然成不了举人和大多数举人虽然成不了进士,但“一方之望”和“尊之奉之”都说明,从身“列胶庠之选”开始,朝廷给予的功名实际上已经使他们被指定为领袖乡里的人物了。比之世家之领袖一方出自门第之尊,这种以功名为尊的人物因名器得自朝廷而与国家相连,又因根脉系于乡里而与地方相连。他们身处上下之间,所以他们能沟通上下之间。传统中国的官僚政治以州县为最底层,因此作为朝廷命官的知州和知县虽以守土安民为职分,而守土安民的本相,则是以其一人一身连同身边的幕友、胥吏、门丁、长随、衙役,心长力绌地与百里之内的数十万人口直面相对。由此形成的不相对称,遂使小政府和弱政府之下的地方治理,不能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实际上的地方自治。梁启超后来说:

吾中国则数千年来,有自治之特质。其在村落也,一族有一族之自治,一乡有一乡之自治,一堡有一堡之自治;其在市集也,一市有一市之自治,一坊有一坊之自治,一行有一行之自治。乡之中有所谓绅士耆老者焉,有事则聚而议之,即自治之议会也;设族长堡长,凡议定之事,交彼行之,即自治之行政官也。其一族之祖祠,一乡之庙宇,或乡局或社学,即自治之中央政府也。祖祠、庙宇、乡局,皆有恒产,其岁入岁出有定额,或有临时需费,则公议税其乡所产之品物,即自治之财政也。岁杪必布告其所出入,即财政之预算、决算也。乡族中有争讼之事,必诉于祖祠,诉于乡局,绅士耆老集议而公决之;非有大事,不告有司,即自治之裁判也。每乡每族,必有义学,即自治之学校也。每乡族必自设巡丁,保里闬,禁盗贼,即自治之警察也。凡此诸端,凡关于自治之体制者,几于具备。人民之居其间者,苟非求富贵利达及犯大罪,则与地方有司绝无关涉事件,唯每年纳钱粮地丁少许而已。而推其所以致此之由,非历代君相,乐畀吾民以此特权也。中国之地太大,人太众,历代君相皆苟且小就,无大略不能尽力民事,其于民仅羁縻勿绝,听其自生自养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20: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梁启超)以西国体制比附两千年的地方之治,名实之间未必尽能合辙,但其笔下描述的传统中国乡里社会之自为治理,则写照了历史的真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说,中国的君权统治其实是一种不能直接达到“乡村”的“表面上”的统治。而乡里之能够自为治理,全在于乡里共有一种人所同认和人所共守的秩序。若以此对比满清雍正年间申论士为四民之首的诏旨,则明代之后五百年里,守护和维持了这种秩序的“绅士耆老”,其主体和主导无疑都是科举制度派生出来的功名群体。小农经济的中国以血缘为纽带而有宗族组织,但作为地方社会,乡里又大于宗族。因此,宗族之外,功名遂成为一种共识共尊而更富于广度的权威,并因之而能够更普遍地笼罩乡里。就梁启超历数而枚举的种种公共事务而论,“绅士耆老”所做的事,都是守土安民的地方官应做而做不了的事。因此州县官管地方,便不能不引绅士为助,并常常与绅士共治,时逢乱世,则尤其明显。满清咸丰初年胡林翼守黎平,已深感“其村寨有读书人者皆易治,无读书者难治”。之后巡抚湖北,又统括而论之曰“自寇乱以来,地方有事,官不能离绅士而有为”。胡林翼说的是战乱之时,梁启超说的是承平之日。合两者通观之,显然是科举制度派生了拥有功名的绅士群体,同时也为地方社会筑成了一种以绅士为主干而植根于乡里的社会结构。科举制度的同一性决定了绅士的同一性,绅士的同一性决定了这种社会结构的同一性。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20: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在顾炎武所说的旧时“乡亭之职”解体之后,这种社会结构在五百多年里维系和规定了中国极大多数人口的生存样式和生活状态。由此形成的,是一个因果错综而富有历史内涵的过程:就科举取士以选官为初旨而言,不入仕途的绅士群体本是一种派生物,但就这种现存的和既定的社会结构而言,则绅士群体虽然不入仕途,而论其整体属性,却与官僚群体一样都是身处于君和民之间,以其自身的存在和活动在为朝廷宁靖地方以宁靖天下。而后是本来出自派生的东西,在实际上已成了支撑上下而牵动八方的东西,然则与前代相比,明之后五百年间的科举制度正以其不仅源源不绝地提供官僚,而且又源源不绝地提供绅士为独特。以科举取士的本旨而言,这是一种显然的变化,但以当日中国的社会和人口为着眼点而论天下的治理,则绅士群体的举足轻重显然不会在官僚群体之下。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20: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PS:这类文章整体可看,在汉本位史观上仍是体现不足。
同样士族,以明、满清为例,本质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明代士人是很有硬气的,万历年间,吕坤说:“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夺焉,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也。”到了满清时期,经过一番杀头、阉割与洗脑之后,满清的“士子”们开始长出了会摇的狗尾巴,有一个叫做焦循的人,狠狠批了吕坤:“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
发表于 2014-3-12 14: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思考的帖子是好帖子!
发表于 2014-8-19 12: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庭芝 发表于 2014-3-10 20:57
PS:这类文章整体可看,在汉本位史观上仍是体现不足。
同样士族,以明、满清为例,本质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

“明代士人是很有硬气的”

而就是这帮“硬气”文人,妓女都要殉国,文人却嫌水冷。
就是这帮“士人”,无论阉党还是东林,都投靠了满清。并且这一堆儿抱着三朝要典,那一堆儿做着“三朝老东林”,在清廷继续掐架,气得圣祖仁皇帝说“蛮子哪有一个好人”。
京师这么多士大夫,有讨贼的么?有捐钱的么?思宗愍皇帝一个人,跟一个太监,孤苦伶仃自缢去了,士大夫呢?家里过着小日子!

满洲再怎么纨绔子弟,好歹庚子的时候全都上城墙守城。

守没守得住是一回事,去没去守是另一回事。

扬州城一打就破,屠城却用了十天。扬州城既然那么多人,好好地守啊!!!有粮食、有兵器、有人,怎么一天就破了?

除了江阴的烈士,哪个是硬气!
发表于 2015-12-15 12: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就这个话题可以展开讨论,说说各自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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